中國青年報消息:
在煤礦股權爭奪中,康建國最能體會到政治身份的重要性。知情人説,康一手借助黑惡暴力,一手借助權力。掌控支華煤礦後,康加速對權力通道的滲透。知情者回憶説,康競選縣人大代表,鎮上兩名幹部帶著選票被康的手下帶進村莊,看見和康關係較好的人就遞選票。大多數時候,他們在拐彎處或躲在大樹下填寫選票。
康的一個手下承認,他一個人當天幫助康填寫了200多張選票。康成為新化縣人大代表後,被溫塘鎮政府吸納成為政法辦副主任,鎮煤礦安全生産檢查員。
康建國何以獲得鎮裏關鍵的安監員一職呢?知情人稱,鎮黨政領導不少人為此使上了力氣。記者了解到,在婁底市全力破獲的這起官煤勾結大案中,紀委和公安機關目前已查證,有4名鎮領導均在康建國的煤礦入股2萬至4萬元。先後任溫塘鎮主要領導的康某、劉某、段某等已被就地免職,立案偵查。據説這幾個人還被查出收有“紅包禮金”,數額巨大。
在新化很多官員的印象中,“康建國花錢豪爽、講義氣、一臉是笑”。康把持的一家煤礦的財會人員提供的材料顯示:僅2000年11月到2003年3月,該礦送給相關部門的人民幣共計55萬餘元。
新化縣政府一官員透露説,一些領導到省城長沙樂意帶上康,他們需要康掏錢買單,“康不過是官員的一個高級馬仔”。康跟隨官員可結識省城眾多官員,積累政治資源,各取所需。康在自己不斷強大的官場網絡中獲取更多政治榮譽稱號。
2004年4月,康建國以煤礦安監員的身份獲得省勞動模範,前往省城領取勞模證書時,康的雄興煤礦發生事故,一名叫李二枝的礦工死於井下。村民列出死亡名單説,從2001年6月至2004年11月,康承包的支華、雄興煤礦先後發生6起煤礦安全事故,死亡6人。康規定,治喪不準哭喪,不準燃放鞭炮,否則不給安葬費。
2004年,康又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2005年3月22日,溫塘鎮專門召開“推薦康建國同志為全國勞模推薦會”。新化縣總工會一負責人親自到會主持“民主測評”。結果,43名與會人員全票通過,康建國100%通過民意測評,被推薦為全國勞模。
憤怒的村民跑到湖南省總工會告狀,省裏將康建國的推薦材料打了回來,要求復議。正在“復議”當中,2005年5月19日,婁底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依法對康建國採取強制措施。據悉,在婁底市紀委和公安局經偵支隊的偵查中,辦案人員發現,縣總工會也有多名幹部在康建國煤礦入股分紅。
與此同時,辦案人員在偵查中發現,煤礦的財務管理相當混亂。而稅務部門存在嚴重的監管職能缺失。偵查發現,兩個礦總計銷毀贏利賬目達1000萬元以上,以達到小範圍私分和偷稅逃稅的目的。
參與辦案的一官員承認,康通過官股通道向官員輸送利益同時,也獲取到各方面的大量利益。康建國被控制後,新化有人迅速組成“營救小組”,四處疏通。
支華村的村民在一封上交公安部的書面材料裏説,婁底市公安部門對康建國私藏槍支彈藥,惡意傷人致死等涉黑案件不予立案。而婁底市分管政法的一位領導則明確告知,警方對康的一個調查重點就是有無涉黑,歡迎群眾提供準確信息。
責編:張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