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處理4起煤礦事故 78名責任人受到處理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31日 17:00)
新華網鄭州3月31日電(古文洪、錢海山) 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日前批復處理了4起煤礦特大事故,78名責任人分別受到了黨紀、政紀和法律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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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起事故分別是去年發生的登封市白坪香煤窯溝村東風煤礦“7 13”特大透水事故、伊川縣奮進煤礦黃村分礦“9 2”特大透水事故、登封市送表鄉昌達煤礦“10 9”特大透水事故,汝州市聯營孫店煤礦“11 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7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093.75萬元。
河南省聯合調查組認定,這4起事故均屬責任事故。其中,造成21人死亡的登封市東風煤礦透水事故,礦長樊國學和兩名投資合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包括登封市兩位副市長、市煤管局局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鄉黨委書記、鄉長在內的其他責任人分別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
造成16人死亡的洛陽市奮進煤礦透水事故,礦長、縣礦産煤炭局局長、副縣長、常務副縣長、縣長等責任人分別受到行政撤職、降級、記過、記大過、黨內警告等處分。因轄區一年內接連發生三起煤礦事故,洛陽市政府也向省政府寫出深刻檢查。
造成17人死亡的登封市送表鄉昌達煤礦透水事故,給予礦井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村支書任學忠開除黨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處分,並建議依法罷免其市人大代表資格,另外3人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副鄉長、鄉黨委正副書記、市煤炭局正副局長、市長和分管副市長等責任人分別給予行政記過、撤職、黨內警告、嚴重警告等處分,共追究責任者26人。
造成22人死亡的汝州市聯營孫店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對礦法人代表王萬傑給予開除黨籍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生産礦長、安全礦長等6人給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撤職等處分,對市煤炭局包礦監察員、市煤炭局正副局長、正副市長、正副鎮長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記大過、撤職、黨內警告、嚴重警告等處分。
責編:陶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