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出臺辦法:實名舉報貪官最高獎三萬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29日 13:11)
法制日報消息:記者今天從有關部門獲悉,中共遼寧省紀委、監察廳、財政廳近日聯合出臺了《關於鼓勵實名舉報的暫行辦法》,規定凡實名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對偵破重大案件有重要作用,使違紀違法者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行政撤職以上處分的,給予舉報人獎勵。
暫行辦法指出,實名舉報的內容必須實事求是。舉報人須署真實姓名、真實身份;舉報線索具體,有可核對性;舉報的問題是違反黨紀、政紀或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辦法還規定,對舉報經濟案件的有功人員,根據對國家、集體挽回經濟損失的實際額度,給予3萬元以下的獎勵;對舉報非經濟案件的有功人員,按被舉報人所受黨紀政紀處分檔次,給予1000至5000元的獎勵。對有重大貢獻的,要給予重獎。(記者/張國強 孫宏旭)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