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鳳凰機場查獲一批爆炸物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11日 14:56)
新華網海南10月11日電:10月10日,記者從海南省三亞鳳凰機場公安局獲悉,鳳凰機場公安局在航空貨品中查獲兩個木箱“噴泉”煙花,從而將一起重大空中安全隱患消除。
據南國都市報報道,當晚,鳳凰機場公安局接到報案,稱空運貨物中可能有易燃易爆物品。接報後,民警迅速趕到貨運公司,拆開可疑貨物,並對其中用於製作舞臺特技效果的煙花“噴泉”及“爆點”進行了試驗。結果表明,“爆點”具有很強的易燃易爆性。
民警還當即對收寄該貨物的民航快遞公司三亞分公司進行調查,並傳喚貨主北京某文化傳播公司的李某進行訊問。
經查,該公司在三亞舉辦的一次國內大型文化活動中使用了該套特技設備。活動結束後在讓民工拆卸該設備時,由於沒按常規將“爆點”等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浸水廢棄處理,就直接裝上貨箱運到民航快遞公司投寄,並計劃托運至北京。
在安檢站,檢查員發現其中兩件在X光機熒屏上顯示的圖像與所填報的品名“儀器”不符,經開箱檢查發現,這兩個木箱裝有大量的“噴泉”煙花。經試驗,該煙花具有很強爆炸力,危險性極大,一但被裝上飛機,其後果將不堪設想。
責編: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