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首例金融憑證犯罪詐騙犯兩千萬被判死刑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25日 03:50)
《遼沈晚報》報道 :海南商人龍泉潤用變造的兩張銀行定期存單,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竟然將錦州市兩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2000萬元“農保金”騙走。今日,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舉行公判大會,龍泉潤將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這是在我省發生的首例金融憑證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也將在近日整頓經濟秩序犯罪的新聞發佈會上引用此案例。
想賺高息自投虎口
1996年底,錦州淩海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以下簡稱淩海農保處)存入交通銀行錦州分行古城分理處“農保金”800萬元,打算用這筆錢賺點高額利息。但是古城分理處無法支付高息,雙方一商量,由古城分理處幫忙把錢存入外地能夠高息存款的銀行。
1997年2月,古城分理處田賀彪來到海口市,經親戚介紹和海南達龍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龍泉潤認識了。龍泉潤保證除了銀行正常支付的利息外,再按15.53%的年利率支付利息。
變造存摺狂騙1000萬
1997年2月3日,龍的同夥齊海明讓田賀彪把1000萬元的匯票轉到戶名為“農保處”的活期存摺上。同一天,龍泉潤讓人到中國農業銀行海口分行紅旗儲蓄所辦了一張3000元的一年期定期存摺,用這張存摺變造了一張1000萬元的銀行定期存單。
第二天,齊海明等人變造的1000萬元定期存單和偽造的銀行存款“確認書”,將“農保處”的1000萬元活期存摺騙到手。
存摺到手以後,龍泉潤將1000萬元存款陸續取出,除去支付給淩海農保處154.3萬元利息外,龍泉潤騙取淩海農保處845.7萬元,龍本人實際獲贓款645.7萬元。
故伎重演再騙1000萬
1997年3月,北寧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以下簡稱北寧農保處)得知古城分理處幫淩海農保處辦了高息存款以後,也要求古城分理處幫忙將1000萬元“農保金”辦高息存款。再次幫忙的龍泉潤故伎重演,再次將1000萬元鉅款裝進腰包,除去付給北寧農保處的155.3萬元利息外,龍泉潤騙取北寧農保處844.7萬元。
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金融憑證詐騙罪判處龍泉潤死刑。宣判後,龍泉潤不服,提出上訴。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李欣記者侯悅林)
責編: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