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千家萬戶的教育收費將不再“打悶包”。今天,上海物價、財政和教育等部門聯合宣佈在全市範圍內實施教育收費公示制度,今後學校收費也要“明碼標價”。
在上海,教育亂收費與醫療衛生、物業管理亂收費一度成為市民投訴的三大熱點。據上海市物價局價格投訴舉報中心統計,2001年全市涉及教育收費的投訴和諮詢數量達到平均每月587件。今年1—7月份,儘管投訴下降到平均每月131件,但這個數字在各行業投訴排名中仍位居前列。據分析,市民投訴最集中的教育收費問題有:超比例招收擇校生;收取與入學挂鉤的贊助費;擅自提高學生住宿費標準等。
為了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增強教育收費的透明度,上海將在全市範圍內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公示的項目和內容主要包括國家及上海市有關部門制定的各項收費標準和文件依據。例如,各級學校的學(雜)費、住宿費、中小學代辦費和課本費等。此外,學校自主收取的其他費用的標準和依據、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的收費減免政策等也應予以公示。
上海首批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的學校包括:國家舉辦的小學、初級中學、初級職業中學、普通高中、中等職業中學、高等學校和其他特殊教育學院。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參照相關標準執行。目前,諸如學前教育、網絡教育等暫不實行收費公示制度,但這些教育機構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上報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據介紹,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的學校將採用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多種形式,讓每個學生和家長清楚地知道自己交了哪些錢,為什麼要交這些錢。部分條件具備的學校還將通過因特網、校園網、學生(收費)手冊等途徑進行收費公示。
上海市物價檢查所有關負責人表示,9月份新學期開學後,物價、教育、財政等部門還將專門針對各校實施收費公示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俞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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