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07日 15:37 來源:
廣西日報消息:對於在農村就學的孩子們來説,新年又有了新的驚喜:從今年春季學期起,南寧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生將可以全部免除學雜費,也就是凡在農村學校就讀的學生都享受這項優惠政策。
補助標準 每學期65元至105元/生
據悉,能夠享受免除學雜費這一政策的具體對象為:南寧市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含農墾、林場等所屬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
記者從剛出臺的《南寧市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和補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了解到,免學雜費的補助標準,將按農村地區小學每學期65元/生、縣鎮小學每學期80元/生、農村地區初中每學期90元/生、縣鎮初中每學期105元/生核定。
在免除學雜費的同時,還將逐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2006年,南寧市將落實自治區制訂的農村中小學預算內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小學10元/生.年、初中15元/生.年。
戶口不限 農村就讀都可享受此政策
如何讓所有免雜費對象的權益得到保障?南寧市要求各縣(區)要摸清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人數,凡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學生都可以享受免學雜費政策,不以學生的戶口性質來界定。
同時,南寧市還要求各縣重點要遵循“四個不能”:即該免的一個也不能少、不該收的一個也不能收、安排補助的一個也不能漏、按補助標準一分也不能少。堅決杜絕應免未免、應補未補的現象。要求各縣(區)在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時要做到公開透明,把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責任與投入情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並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堅決杜絕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平調、擠佔、挪用、截留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專項資金等行為。
春季學期起 學校只能收“三費”
今年春季學期起,南寧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只能收取課本、作業本代收費和寄宿生的住宿費“三費”。
為杜絕各種亂收費現象,南寧市還將全面清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的收費項目,取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寄宿生住宿費外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嚴格限制和規範代收費,堅決杜絕一切亂收費。
春季學期起,也逐步控制農村中小學校教科書的種類和價格。據了解,各地農村中小學校收取的課本費不能超過2005年的水平並要有所下降。同時,還將嚴格寄宿生的住宿費標準的審批程序及管理使用,不得變相提高住宿費的收取標準。學校代學生購買課本、作業本,應據實結算,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嚴禁收取如手續費等任何形式的服務費。對違反者按亂收費嚴肅處理,並將追究教育主管部門領導和學校校長的行政責任。(記者文彩雲)
責編: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