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科教新聞 > 正文

教育部將配合公安部門堅決打擊招生欺詐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12日 21:30)

  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 針對當前一些利用高考招生進行欺詐的行為,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姜鋼12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指出,教育部嚴禁任何仲介機構參與招生錄取工作,嚴禁利用“調整計劃”等政策指定生源、隨意降低考試成績要求或向考生亂收費,希望廣大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教育行政部門對違規介入招生者將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堅決查處,對招生欺詐行為將配合公安部門堅決予以打擊。

  近來一些仲介機構和個人聲稱掌握高招單位“機動名額”“內部指標”,以開闢高招“私人通道”為名,收取“仲介費”“定向費”等,欺詐入學心切的考生和家長。

  姜鋼指出,招生錄取工作是嚴謹透明的,考生和家長對一些政策缺乏了解,被“高招騙子”鑽了空子。他説,“機動名額”即高等學校“調整計劃”,主要用於解決各地生源不平衡的問題,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有嚴格的使用原則、使用程序和使用責任,高等學校不能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不能利用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費;“定向招生”即“定向就業招生”,是為了解決艱苦行業、地區以及軍工、國防等高層次人才需求問題,面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不能指定生源範圍或亂收費;“自主招生”即正在部分高校試點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是為切實選拔符合高校培養要求的拔尖創新人才,要在高考前對中學推薦或自薦的學生進行嚴格考核,各環節要向社會公示。

  姜鋼説,“高招騙子”多為不法仲介機構和個人,也不能排除個別學校個別工作人員參與招生欺詐、擾亂招生公平公正、借招生之機亂收費的可能性。教育部辦公廳近日發出了關於加強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嚴禁高校在招生過程中和學生入學後向考生、學生亂收費,禁止學校以任何理由或名目搞“雙軌”收費和降分高收費,禁止向學生收取“轉專業費”“贊助費”“擴招費”“定向費”等國家規定項目以外的費用。

  據了解,教育部近期將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高校的招生錄取工作進行檢查。各地也將結合本地區情況,組織自查自檢。(記者呂諾)

責編:揚國  來源:

本篇文章共有 1 頁,當前為第 1 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