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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辦高中一律不準招收自費生借讀生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9日 18:29)

  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 暑期剛剛開始,又到了高中錄取時節。如何解決公辦高中招生收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又一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教育部日前強調,凡政府舉辦的公辦高中,一律不準招收自費生、借讀生,或以自費班、特長班名義招生收費。

  據了解,為嚴格執行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徹底治理教育亂收費,教育部推出6項措施: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二是要嚴格限定範圍。凡政府舉辦的公辦高中都要嚴格執行“三限”政策,一律不準招收自費生、借讀生;或以自費班、特長班名義招生收費。三是統一錄取。各地公辦高中錄取擇校生應列入當年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向社會公佈招生比例、招生人數,統一報考、統一按分數錄取,統一辦理入學手續,統一編班。四是控制最低分數。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報考擇校生人數、學校招收人數劃定各校擇校分數線,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低於擇校分數線的不能錄取。五是嚴格收費標準。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當地物價、財政部門實事求是地制定擇校費收費標準,不得突破省定的最高標準;學校在收取規定數額的擇校費後,不得再以 “贊助費”、“建校費”、“捐資助學費”等名義變相收取其他費用。六是公開擇校過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將擇校招生計劃、錄取分數、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等,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學生、家長的監督。

  據介紹,此次出臺的措施,是針對目前公辦高中招生收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的。如一些學校擇校生比例過大,有的學校擅自擴大招生比例,降低錄取分數,甚至出現擇校生比例與普通招生比例倒挂的現象;有的地方收取的費用超過當地學生家長的經濟承受能力,或在限定金額外收取其他費用;個別地方和學校在“三限”生之外,又招收自費生等。

  教育部還將通過強化收費監管、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宣傳力度等手段,保障這6項措施的有效落實。(完)

責編:揚國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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