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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佈高校招生“八不準”“八公開”紀律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9日 15:48)

  北方網消息:為確保2004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向社會公佈了“八不準”和“八公開”的招生工作紀律。

  “八不準”是:不準弄虛作假偽造塗改考生檔案(電子)材料;不準干涉考生的志願填報;不準點名錄取和錄取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準私自提供考生檔案:不準以虛假宣傳招攬考生;不準無檔案錄取;不準接受考生、家長的禮金、禮品及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單據;不準參加有可能影響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八公開”是:公開招生來源計劃;公開招生政策及招生院校章程;公開招生錄取辦法和政策;公開“保送生”和政策照顧名單;公開錄取結果;公開錄取紀律;公開監督服務電話;公開廉政措施。

  為加強社會各界的監督,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對違反招生政策、紀律的行為,舉報人可將舉報材料傳真或郵寄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楊岷)

責編:復蘇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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