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辯] 這是保護還是偷窺?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1日 11:35)
上海將為全市1329家網吧的11萬台電腦安裝軟體,實施遠程全天候監控。這套軟體獲取的信息將實時提供給上海市文廣、工商、公安、通信管理和文化稽查部門,管理人員可以通過辦公室的電腦了解全市任意一台網吧電腦的情況。這套軟體還可以增加新的功能,例如限制全市網吧電腦于零點全部停機。同時,業主如果從電腦上刪除這套軟體,屬於違規行為。 >>>觀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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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對:監控軟體侵犯隱私
【秦 篆 】監控是絕對錯誤的——你監控別人的隱私,首先得徵得別人的同意。
【劍起花落花飄雨】現在反瀏覽黃色文檔的軟體早就有了,為什麼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還要裝什麼監控軟體?憲法保護人民的通信自由。
【小魚兒】法律保護人民的通信自由,但法律也禁止傳播色情、暴力等有害公共安全的信息!有個問題,我不太清楚:上海現在開發的監控軟體具體的功能如何?是不是有濫用監視權的地方?是不是應該將此監控軟體的相關細節多多為公眾披露?值得探討。
【劍起花落花飄雨】監控無處不在,我不是反對監控,因為這個我們控制不了,而且上升到“國家安全”和“保護未成年人”這個層面根本不容置喙。我反對將監控表面化,誰都不敢保證這個權利的不被濫用。在教育青少年的同時不能侵犯公民的隱私。
【小魚兒】我們無法控制被監視,但我們被監視(可能監視)這是客觀存在的。應該找到一個保護個人隱私和維護公共安全的平衡點——這最終需要法律來實現。網吧是公共娛樂場所,為了對社會公共安全負責,對公共娛樂場採取一定的形式上、技術上的監控,這是應該的。以我的法律知識尚看不出哪兒與法律有衝突。
【劍起花落花飄雨】三陪也危害的社會的風氣,傳播了色情,敗壞了社會風氣,為什麼不監控夜總會?因為它對一些人的利益不造成侵害。在此我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推測某些人。如果要封殺網絡,那就來得更猛烈些吧。
【漫遊世界】這不是對網絡的封殺,而是對網絡環境的凈化,我們要封殺的是對社會有害的信息。
【光電石火】上網接受不良信息,問題出在“腦子裏”又不是出在網吧裏。用心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不就全解決了嗎?幹什麼“東一榔頭喜一棒子”的,煩不煩人哪。
【擁抱明天7】網吧成了現在成國家治理的主要目標了。成天有關於網吧的問題出現。我們為什麼不問問孩子們,為什麼對網吧有那麼濃厚的興趣呢?這是時代的進步,不能用什麼手段所能制止時代的前進腳步。你用這樣的手段限止,他會用另一種手段出現。為什麼呢?社會需要呀,是不可抗拒的。有一種新事物的出現就有他的生命力,沒有吸引力説明沒有生命力。我們只能從源頭上管。源頭上管住了下面的問題就解決了。我建議國家應該從軟體的開發上下功夫。讓網吧有一個寬鬆的上網環境。
■ 支持:公共利益大於個人隱私
>>> [評論] 網吧裝監控軟體是否侵犯隱私 這件事情之所以發生爭議,實質上是公民個人隱私權與公共利益在進行博弈。在目前沒有非常有效的措施解決問題前,對網吧電腦進行監控是不得已的措施,為了維護這一重大的社會公共利益,公民的隱私權不得不退居其次。因而,在這場隱私權與公共利益的博弈中,後者要佔上風……
【**芳草**】從網絡管理的角度出發,這樣的做法還是比較合理的。網吧是一個特殊的場合,它是公眾娛樂場所,上網所瀏覽的內容可以被別人看到,這已經構成了傳播。行政機關有職責對這樣的公共場所進行管理,況且對於瀏覽不恰當網頁的公民並沒有什麼措施,僅僅將網頁屏蔽,這是行政機關行使自己的職責,並沒有侵犯公民隱私權。
【獨釣寒江雪】在公共場所,裝監控軟體應該可以,就像現在公共場所安裝監視器你不會説是侵犯隱私吧!
【天下020】上海出臺的對網吧安裝監控軟體的做法,應該對在這個網吧氾濫的時代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使網吧向健康方向發展。
【微湖釣叟2】加個電腦識別系統是有必要的,尤其是對未成年的孩子們。目前我們的網吧管理確實是存在著問題,這是現實,我們不能不承認!如果是反對加監控系統的話,我看連在街頭的監視器也該反對。你看年輕人在街頭摟摟抱抱親熱的事也該是隱私,裝上監視器,全都被別人看到了,這不也成了隱私隱不住了嗎?外國人更該反對,他們裝的最多!
【文雲鵬】既要凈化電視熒屏,也要凈化電腦顯示屏。在網吧電腦裝監控軟體無可厚非!
【龍城紳士】我想能不能把這個軟體改進一下:僅對已知且健康的網站開綠燈,其他的一律屏蔽!發現新的網站就加進其自身數據庫,讓軟體經常升級!好像不好實現。
【漫遊世界】網絡作為一種文化環境,對青少年來説無疑也是一種教育環境,如果説為保護所謂的隱私而放任不良信息傳播,受害不僅是青少年,也是我們整個社會。網絡本來就是一個公開或半公開化的信息交流平臺,如果有人把你認為是隱私的東西用網絡進行傳播,這是你自己在洩露你自己的隱私。如果有人認為網絡傳播不便於保護隱私,可以選擇其他更安全的傳播手段。對網吧進行有效監控是加強網絡文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以暴露隱私作為反對監控的理由顯然是不充分的,是青少年教育重要還是個人隱私重要呢?我們國家的網絡媒體首先應當是傳播先進文化的工具。
【小魚兒】法律只保護合法的行為,對於違法的行為或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為什麼不能用一些手段(包括監控)來防止呢?其實裝監控軟體與警察查網吧的原理差不多,只不過前者幾乎能全程監視,而後者只能做到斷續的監視點而已,為什麼這麼多人的反對呢?但不能以安裝監視軟體為由而向網吧收取費用,或變相收取費用!我關心的是:如此做法,需要添人、添機構,運行和管理費用當由誰支付?不能以此為藉口,加大網吧的收費項目!
(版主愛丁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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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