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評選過程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0日 10:01)
CCTV.com消息(10點新聞):每年不超過兩名的國家最高科技獎,是我國科技界的最高榮譽,要摘取這項桂冠,則需要經過重重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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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國家最高科技獎的産生大致分為7個具體步驟。首先由省級政府、國務院等有關部門推薦或者最高獎獲得者個人推薦産生候選人,在2003年國家最高科技獎評審過程中,經推薦共産生14位候選人,涉及了地質、航天、數理化和生命科學等多個領域。第二步,20多位院士、專家要對這14名候選人進行諮詢打分,投票選出5名候選人進入國家最高科技獎評審的第三步,接受國家最高科技獎勵評審委員會的評審。
據了解,在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評審表中,共設計了科學思想品德、重要科技貢獻、社會科技界威望和專家系數四大項,8個評價指標來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們進行評價。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委員孫鴻烈院士説:“最高科技獎,它實際上是獎勵一個科學家他終身的貢獻,不是指單獨的某一個方面。”
在接受國家最高科技獎勵評審委員會評審的過程中,5位候選人還要經過兩關考驗,第一關與評審委員面對面,介紹個人的情況和主要成就。第二關評審委員們要到他們工作的研究室、試驗基地進行了實地的考察。經過兩關後,評審委員們再次投票選出了兩位獲獎者。由國家科技獎勵委員會對兩位獲獎者進行審定後,經科技部審核,報國務院批准,最終由國家主席簽署證書,頒發獎金。至此,經過七個步驟的推薦、評審、批准,200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最高獎才浮出水面。
責編:劉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