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徐教授的理論最終獲得成功,他將無疑是諾貝爾獎的獲得者。”一位幹細胞專家説。而能證明其理論成功的關鍵部分他在此次成果發佈中卻“疏忽”了。
北京晨報消息 “5年時間內完成人體所有組織器官複製”的新聞報道進展幾天之後,人們開始將關注點轉移到科學研究的方法論層面。有關專家指出,他們絕對不否定任何一個研究者的勇敢探索精神,但實現這種探索的方法必須是科學的,是符合科學規律的。
“如果徐教授的理論最終獲得成功,他將無疑是諾貝爾獎的獲得者”。一直從事幹細胞研究的三○四醫院博士後李建福醫生十分肯定地説,“這一研究將使人類醫學研究向前邁進幾十甚至幾百年。”李博士同時説,在醫學研究中,有很多用發現者名字命名的細胞組織,比如“郎罕氏細胞”、“枯否氏細胞”等,都是在發現之後,逐漸被世界醫學界公認,並在此後的研究中被證實而最終確認命名的。用“潛能再生細胞”的理論代替始終未取得長足進展的“幹細胞”,完成人類組織器官的複製,是徐榮祥教授複製研究的突破關鍵。李博士説,他們此前從沒聽説過這一概念,不知道這種新發現的細胞可以用什麼標誌方法和其他細胞甄別出來,因此無從判斷,但按照醫學研究規律,必須經過國際醫學界的普遍驗證。
中國工程院院士盛志勇教授説:“任何一項科學研究,必須具備的特性是可重復性。如果是商業秘密,最初的研究者可以不公佈新成果的成分,只要提供實驗材料,其他人可以使用這種材料或者方法做出同樣的結果,就具備了可重復性。”盛教授説,研究者把自己會把最能説明水平的論文發表在相關刊物上,論文中就有“實驗方法”一項,作者會詳細描述,為的是證實其可重復性。
專家談到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大眾媒體在創新類成果報道中肩負的責任問題。李建福博士説:“大眾媒體是面向大眾的,人們從中了解科學進展,科普知識,錯誤報道起的是誤導作用,讀者有權利從法律角度追究責任。”郭應祿、韓濟生兩位院士説,要求記者做專家是不客觀的,但在報道前應該面對權威專家,有權威雜誌做依據,而不是只面對尚不了解的新聞。(記者佟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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