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民晚報》記者陳瑩報道:200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集中錄取工作已經開始。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積極鼓勵上海考生赴外地院校求學的政策,根據“上海市報考外地普通高校補貼實施辦法”的規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從8月17日起至9月19日止,向被十二省市外地高校錄取的考生發放一次性經濟補貼。
今年發放一次性經濟補貼的院校共有100所。凡被這些院校錄取的考生可分別於8月17 日、18日、24日、25日、31日和9月1日、7日、8日、14日、15日的雙休日以及9月18日、19日前往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欽州南路500號)領取補貼,過期作自動放棄。具體領取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考生領取補貼必須攜帶好下述證件:蓋有錄取學校招辦章的領款通知書和錄取通知書、考生本人身份證或高考准考證、本市常住戶口簿(上海藍印戶口、上海三線單位戶口和寄住戶口的考生除外)。如託人代領,還需出示代領人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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