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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張冠李戴 保健食品和“功能食品”不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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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2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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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金宗濂認為,我國將“功能食品”和“健康食品”看作同一概念,並以同法予以管理,帶來一系列問題。
(1)保健食品審批門檻較低,它也是産品低水平重復的原因之一。
(2)42.1%保健食品加中藥,70%産品採用非食品瑚態,與“食品衛生法”相悖,長期以來得不到解決。
日本和美國等發達國家是將功能食品和保健食品看作兩個概念並予以不同法規與管理。中國台灣地區與內地相似,因而産生類似問題。目前正在醞釀修改法規。我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自1996年頒布至今已有6個年頭。我們應該總結這幾年的工作經驗,參照國外的先進經驗改進積分食品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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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揚國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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