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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入會首次寫進全國工代會報告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24日 10:42)

  中國青年報消息:昨天下午,正在北京出席中國工會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王兆國參加了河南代表團的討論。河南代表、信陽市總工會主席陳民向王兆國彙報了當地工會組織在農民工中建立工會的探索。昨天開始,農民工加入工會的問題已經引起本次大會代表們的熱烈討論。

  農民工成為工人階級新成員

  在開幕式報告中,王兆國首次談到“一大批進城務工人員成為工人階級的新成員”,以及將進城務工人員組織到工會中來的問題。

  上月初,中華全國總工會已經宣佈,將盡可能多地組織農民工入會,並將離開家鄉到城鎮打工的農民定義為職工隊伍的成員。此後一個多月的時間裏,全國有3400多萬農民工加入了數以百計的打工地城鎮工會組織。

  探索:農民工“會籍”可以流動

  陳民説,信陽市是革命老區,改革開放後成為我國著名的勞務人員輸出地,總量近170萬人左右。這些人在全國各地參加所在地的建設,以自己的辛勤勞動換取回報,同時也帶動了家鄉的發展。但是,打工者權益遭受侵害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而作為勞務人員輸出地的黨政工組織,卻每每鞭長莫及,力不從心。如何通過機制維護外出務工人員的權益,始終是人們難釋的心結。

  去年以來,他們以貫徹實施《工會法》為契機,結合推動鄉鎮及基層組建工會,並決定將加大維護外出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力度,作為全市工會工作的突破點。

  他們認識到,外出務工人員是通過勞動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和腦力勞動者,是職工隊伍的新成分。這個僅次於農民而多於工人的第二大勞動群體,強烈渴盼代表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組織為自己撐腰、説話。在務工所在地各級工會組織持續加大對打工者權益保護的同時,作為外出務工者家鄉的工會組織,同樣有著義不容辭的職責。

  他們以自願參加為原則,積極吸收農民工加入工會。不到兩年,信陽市各縣(區)普遍建立了維護外出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工作小組,各縣(區)及各鄉(鎮)均成立了外出務工人員工會聯合會,全市近500多個行政村都成立了外出務工人員工會小組。

  在接納吸收農民工入會的同時,他們還設法與外地工會聯絡並徵得對方同意,在上海、廣東、新疆、蘇州、杭州等外出務工人員集中地,建立了40多個務工人員工會聯合會,接受當地總工會領導。

  由此,形成了農民工輸出地與輸入地兩地工會聯手雙向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新機制。這種機制使農民工的工會關係可以“飛來飛去”,身份可以隨時轉變———外出打工前,可在當地辦理工會會員證;外出務工時,接受當地工會管理,享受會員待遇;回鄉務農時,打工地會籍自動取消。

  推廣:農民工有權參加工會

  陳民他們沒想到,信陽農民工工會聯合會這種形式,受到農民工的普遍歡迎。僅今年上半年,就有8萬餘名農民工提出入會申請。更讓他們沒想到的是,他們的經驗做法得到了河南省乃至全國總工會的認可和讚揚。

  今年8月4日,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出《關於切實做好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級工會組織採取有力措施,依法把進城務工人員組織到工會中來。

  《通知》要求,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含事實勞動關係)的職工,不論其戶籍是否在本地區,無論工作時間長短,都有依法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

  而且,各級工會要依照《工會法》、《勞動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組織進城務工人員加入工會。在公有制企事業單位,要對進城務工人員與城鎮職工一視同仁,不得拒絕他們入會。統計職工入會率,必須包括進城務工人員在內的所有職工。要抓緊做好非公有制企業特別是使用進城務工人員較多企業的工會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他們組織到工會中來。

  中華全國總工會的這一《通知》給陳民他們打了一劑“強心針”。而王兆國《報告》中有關“農民工加入工會”的論述,更給他們吃了一顆“定心丸”。

  評價: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王思斌高度評價了接納農民工入工會的這一做法。他説,很多時候、很多情況下,僅僅因為出身問題,民工長期被排斥在城市主流生活之外,其中包括不能參加工會,接受工會組織的服務。工會組織接納並主動承擔起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任,對於拆除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藩籬,加快城市化進程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所長陸學藝認為,其實,我們應該更早一點接納和承認農民工屬於工人階級這一事實。據他們的調查,早在2000年,全國製造業中,農民身份的工人已經佔到了57%。他希望,各級工會組織不只是盡可能多地吸納農民工入會,還要努力培養、教育和幫助農民工儘快融入到城市産業工人中來,使他們真正成為工人隊伍中的一員。

  而長期關注農民工維權問題的《工人日報》資深評論員王舟波認為,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社會工業化、城市化發展進程中,作為以農村富餘勞動力為主體的特殊勞動者群體,農民工為我國經濟的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

  以廣東省為例,現有進城務工人員2629萬人,外來工對廣東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高達25%。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約兩億農業勞動力轉移到了非農産業。在有些行業,絲毫不誇張地説,撤除民工,也許整個行業都將癱瘓。事實上,數量龐大的農民工隊伍,已成為我國工人階級的新鮮血液和不可剝離的組成部分,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作為中國工人階級的群眾性組織,接納農民工,並切實承擔起維護他們合法權益的重任,是中國工會分內職責。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工運研究室主任、教授馬子富認為,農民工加入工會天經地義。理由有三———

  第一,關於農民工的身份定位。“農民工”一詞,只是説明這些人來源於農村,原來的身份是農民,並不能表示現在的階級或階層屬性。從與生産資料結合的方式,以及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來看,農民工已經從農民階級的一部分,變成了工人階級的一部分。他們是我國工人階級隊伍的新成員。我們不應以他們在農村還有承包土地或家居農村等理由,將他們排除在工人階級之外。

  第二,加入工會組織是農民工的迫切願望。農民工為城市的建設和鄉鎮企業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他們的合法權益卻經常受到侵犯,諸如被拖欠工資、工傷事故、子女入學難等問題,亟須有一個組織幫助解決。而有些地方的農民工自發成立“同鄉會”、“打工者協會”等非規範性組織,尚起不到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

  第三,在農民工中建立工會組織,是工會工作的新領域。這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增強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的重要方面。在農民工中成立工會組織以後,既可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又可以加強職工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農民工的覺悟和專業技能,更好地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服務。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系主任、教授楊漢平認為,農民工加入工會,是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它反映了社會對農民工參加城市建設所做貢獻的認可,是工農融合的開始,是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必然結果,符合《工會法》的精神與原則。

  他説,農民工加入工會,使農民在城市找到了自己的家園,有利於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而且,接納農民工加入工會反映了工會組織與時俱進的品質以及作風,是工會實現“三個代表”的具體行動。(萬興亞 從玉華)

責編:劉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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