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貪官查貪與贓車追贓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19日 15:30)
工人日報消息:據11月14日《重慶商報》報道,重慶巫山縣有關部門在查處縣糧食局一樁腐敗窩案時,安排該局“德高望重”的副局長李某某擔任財務清算小組組長。沒想到,事實證明,李某某也是個受賄27000余元的腐敗分子。
同一天,《三湘都市報》刊載另一條新聞:湖南永州市交警支隊和芝山區交警大隊6名交警分別從一個大肆銷售贓車的汽車修理廠購得贓車,然後駕著這些贓車去執法。
李某某自己貪贓枉法,卻大模大樣地當起了財務清算小組的組長,清算別人的腐敗,可謂賊喊捉賊;永州市的那6名交警購買了別人偷來的贓車,充當銷贓者的顧主,無形中為竊賊大開方便之門,卻還駕著贓車耀武揚威地執法,想想,著實可氣。
貪官查貪,賊喊捉賊,大概想著可以轉移視線、保護自我。在常人的心目中,高喊捉賊者,應該是捉賊的勇士。沒有強烈的責任心、沒有對賊的憎恨,怎麼會去捉賊呢?這樣的人怎麼會自己是賊呢?所以,巫山縣的辦案人員向李某某進行調查時,李一再強調自己在財務清理中的功勞。永州市的知情群眾似乎也看清了那6名交警的“機靈勁兒”,他們説,只有交警才敢買這樣的贓車。這麼長時間,有交警在路上攔住這些贓車、查處他們嗎?如果不是其它一樁案件把他們牽扯出來,他們現在不照樣開著贓車堂而皇之地到處跑?
自己貪贓、自己違法,卻還一個勁地管別人。賊喊捉賊者為什麼居然底氣十足、堂而皇之?是因為他們有“德高望重”的外表欺騙人,有“堂堂正正”的權力作保護。君不見,大凡貪官,台下幹盡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的勾當,臺上卻恬不知恥地滿嘴反腐倡廉的豪言壯語;個別執法人員,在執法的時候,“寬于律己,嚴以待人”,自己知法犯法,別人奈何不得。而當他們被有關部門查處的時候,卻以“工作的需要”、“私人之間的正常交往”等來搪塞、狡辯。
如今,某些人變得越來越“高明”,我們的監督機制也要與時俱進。對於那些高喊捉賊的人,我們也應該多一個心眼。(彭聯聯)
責編: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