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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時評:政府抑制房價措施需要堅決明了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18日 09:48 來源:

  新華網消息:以2005年3月26日國務院出臺的調控房價的八項措施和2005年5月11日的關於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文件為標誌,國家正式開始調控房地産市場。但是,一年來,從統計數據看,房價攀升的局面依然在各大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雖然去年下半年部分重點城市房價有所回落,但今年以來,漲者繼續漲,回落者又開始反彈,原來房價不算太高的中西部省會城市也漲了起來。可以説,國家調控房地産市場的各項措施效果並不明顯。

  溫家寶4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認真落實國家調控房地産市場的各項措施”,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對於已經出臺一年多的“各項措施”,今天重新要求“認真落實”,可見確實存在落實不到位的地方。筆者建議,對於一年來落實調控措施不力,房價一直攀升的地方,有必要動用行政手段,對照“八項措施”,追究落實不力者的責任。

  穩定住房價格一直是國家調控房地産市場的出發點。但是,“穩定”二字給開發商、購房百姓、新聞媒體以及整個房地産市場太多的想象空間了。“穩定”可以理解為政府不希望房價上漲,但也不希望下跌,而是希望房地産市場實現“軟著陸”。從各國經驗來看,房地産市場的“軟著陸”不確定因素太多。必須弄清楚“穩定”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上。如果建立在當前高得離譜的房價基礎上談“穩定”,希望房價不漲不跌,那麼解決百姓住房難問題要麼需要很長時間(百姓收入必須大幅增長),要麼成為泡影。如果政府明確當前高房價是扭曲的、不合理的,“穩定”應是通過調控使高房價回歸到常態基礎上的“穩定”,那麼解決百姓住房難就大有希望,國家調控房地産市場的效果就可以較快顯現。政府在這方面必須有明確態度。這樣,“穩定”二字就不會被一些開發商利用,説國家是穩定房價,希望房價不要漲得太快,並不是要打壓房價。另外,“穩定”二字也容易助長百姓對房價繼續上漲的心理預期。

  調整住房供給結構問題,一年來效果也不十分明顯。一些新開工項目中,大戶型或者超大戶型依然比例很大,佔據城市中心地帶。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落實起來可謂步履艱難。政府有必要研究出臺配套措施,在土地供應、規劃、稅收、金融、房産交易管理等方面實施綜合治理,確保住房供給結構調整穩步推進。

  房地産是一個不同於一般市場的特殊市場,特別是在中國人口眾多而土地卻十分有限的條件下,這種特殊性表現得更加明顯。在自由競爭的一般市場,一種商品的供給和需求會自動達到均衡點,均衡點的價格就是均衡價格。如果市場的價格高於均衡價格,就會刺激投資,增加供給,於是價格下跌,回到均衡價格;反之,如果市場價格低於均衡價格,供給會減少,市場價格再次回到均衡價格。而我國房地産市場,由於人口眾多,又往往擠向城市,導致城市住房需求很大,但作為房屋主要生産要素的城市土地卻十分有限,導致住房供給有限,使其很難達到均衡價格。如果完全由自由市場調節,只會導致房價不斷攀升。這就是一些開發商所説“只要搞到土地,錢就賺定了”的原因。此外,一部分人在上漲的心理的預期下把房屋當作投資品來投資,也加劇了需求對價格的刺激,使城市房價居高不下。因此,筆者堅信房地産市場不能完全依靠自由市場自主調節,政府應積極運用“看得見的手”進行市場干預,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實現人心安定、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目標。余豐慧

責編:朱亞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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