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第一次提出要“抑制房地産價格的過快上漲”,拉開了2005年房地産調控的序幕。那麼,200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透露出什麼新的政策動向呢?
一、對房地産市場的調控不會放鬆
近來,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應該適當放鬆對房地産市場的調控力度,因為房地産投資減速影響到了中國宏觀經濟的快速增長。如果房地産投資減速,那麼與房地産相關的鋼鐵等行業會受到較大影響,2005年下半年之後,部分行業出現了産能過剩,希望放鬆對房地産調控的聲音越來越大。筆者亦認同房地産行業是這一輪經濟增長的火車頭的判斷,但不認為當下應該放鬆對房地産市場的調控力度。
溫家寶總理在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強調:“繼續解決部分城市房地産投資規模過大和房價上漲過快的問題。要著力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嚴格控制高檔房地産開發,重點發展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賃制度。”筆者認為,這是在認真總結2005年房地産調控工作的經驗基礎上作出的正確決策。
如果我們現在就調整對房地産市場的政策,結果將是災難性的。原因在於,在一個投資品市場,當外力的作用使牛市的趨勢發生改變時,會面臨兩種選擇:一種選擇是價格不斷向下,徹底改變投資者的牛市幻想;還有一種選擇是下跌很小的幅度以後再繼續上漲,那麼,下跌之後的上漲會更加迅速。
當前,很多房地産投機商仍然在觀望、等待,如果我們現在就放鬆對房地産市場的調控力度,一定會前功盡棄。我們應該學習和總結十年前處理房地産泡沫的成功經驗。1993年,政府為了抑制海南、北海等地的房地産泡沫,斷然採取了歷時3年之久的宏觀調控,力度之大史無前例。
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調整住房結構
在不放鬆對房地産市場調控力度的前提下,我們依然能找到減少我國宏觀經濟波動的手段,該手段就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只要政府大力增加對公共住房保障的支出(即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支出),不僅可以解決住房的結構性矛盾,而且可以延長經濟增長週期,化解部分行業的過剩狀況,起到一箭雙雕之功效。
這是筆者從2005年第三季度以後一再強調的觀點和主張,令人欣慰的是,該觀點已經成為政府的政策主張。但要正確理解該政策的含義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2005年出臺的“國八條”的核心是打擊投機、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希望通過市場的途徑使住房市場的供給與需求得到平衡。但這些政策實施半年多來,住房結構的調整並沒有取得明顯的成效,住房供需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
出現這樣的結局是我國住房制度改革之後,忽視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的必然結果。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增加經濟適用房投資的同時,應該對當前的經濟適用房政策進行完善,筆者認為應該解決以下問題:
1.要大幅度增加經濟適用房的比重。1998年國務院23號文件這一我國住房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明確提出要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為主”,而1998年房改之後的這7年中,經濟適用房建得最多的年份也只有6%的比重。經濟適用房成為稀缺資源,成為尋租的對象。我們建議,在未來的五年中,應該逐步加大經濟適用房的投資規模,增加經濟適用房在住房供應體系中的比例,努力將經濟適用房的比例增加到50%以上。
2.經濟適用住房應該嚴格控制供應對象,實行封閉式管理。推行經濟適用住房基礎是劃分收入線,但我國多數城市至今沒有明確劃分。該項工作要與社會徵信系統的建設結合起來,利用現代電子技術實現對個人收入的準確劃分。另外,應該改變現在的經濟適用房出售政策,對經濟適用房實行封閉式管理。其操作要領是:符合條件的居民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但如果需要出售經濟適用房的話,只能按規定的價格賣給政府。這樣就可以避免各種尋租行為。
3.實行小戶型。小戶型低房價是解決中低收入者住房問題的關鍵,經濟適用房要嚴格禁止大戶型的住宅建設。
責編: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