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接受社會捐贈財産將反饋款項使用情況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8日 10:39 來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8日 10:39 來源:
新京報消息:昨天,衛生部發佈《衛生部接受社會捐贈財産管理暫行辦法》,接到捐款後,衛生部將向捐款人寄送統一的捐贈收據,並反饋款項使用情況。
新的《暫行辦法》規定,衛生部接受的社會捐贈財産實行統一接受,集中管理,統籌安排,分工負責的原則。
衛生部將指定並公佈接受捐贈款項的收款人名稱、地址和銀行賬戶。收到捐贈款項後,按匯款單位名稱或捐款人姓名開具財政部統一印製的捐贈收據,並將收據及捐贈證書及時寄送捐贈人。
據了解,接受的捐贈財産均納入衛生部預算管理。
凡捐贈協議中指明具體用途的定向捐贈,將按照捐贈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捐贈財産。對捐贈財産將專賬核算,捐贈財産直接使用單位要建立受贈財産的使用制度和專賬財務核算制度。捐贈項目完成後,相關業務司局將向捐贈方反饋情況。接受捐贈的情況、受贈財産的管理情況和使用情況將在媒體上予以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暫行辦法》所稱社會捐贈財産主要是指:發生重大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特殊情況下,國內外單位和個人要求衛生部作為受贈人接受的捐贈;政府其他接受捐贈部門將所接受的捐贈轉交給衛生部的財産;公益性社會團體接受的捐贈分發給衛生部的財産。接受捐贈財産包括款項、物資以及捐贈物資的變賣收入、捐贈資金利息收入。(記者魏銘言)
責編: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