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29日 14:50 來源:
工日日報消息:為下崗失業人員“雪中送炭”的《再就業優惠證》,在一些人身上卻成了“錦上添花”,甚至是逃避稅費的“通行證”——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湖北省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私營經營的,憑在勞動保障部門領取的《再就業優惠證》,可享受3年“零稅費”。這項優惠政策大大減輕了下崗人員創業初期的負擔,對促進再就業起到了積極作用。
然而,武漢市工商局民族工商所,近期卻發現一怪現狀:轄區內的萬商白馬市場內,一批個體經營戶有房有車,並在市場購買了價值百萬元的門面房,卻仍憑《再就業優惠證》享受3年“零稅費”優惠政策。
本是為下崗失業人員“雪中送炭”的再就業優惠扶持政策,怎麼在一些人身上卻成了“錦上添花”?
身價百萬卻享受“零稅費”
位於武漢市漢正街的萬商白馬市場,是一家大型服裝批發市場,目前門面房售價已漲到每平方米1萬多元,可謂“寸土寸金”。這裡的經營戶,進駐市場時大都身價百萬。
工商部門在這個市場內已辦理個體工商執照400張,出人意料的是,憑《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稅費減免的竟多達102戶,一年約減免稅費70余萬元。
一段時間以來,民族工商所依照武漢市工商局規定,給萬商白馬市場的個體工商戶統一辦理個體營業執照。然而,百餘戶前來辦照的個體老闆,紛紛拿出《再就業優惠證》,要求稅費減免。
民族工商所有關負責人説:“從表面看,手續齊全,符合辦照條件。但深入了解一些個體戶的經營背景,就會發現其中有問題。”
場內某個體戶花百餘萬元購買了3間鋪面,目前市值超過300萬元,卻仍憑其丈夫的《再就業優惠證》辦理了個體營業執照,享受3年“零稅費”。
據武漢市工商局介紹,目前已發現有個體戶憑著親友、幫工的《再就業優惠證》投機取巧、逃避稅費,有的甚至騙取、轉租優惠證。
開著私家車,拿著優惠證,要求享受“零稅費”———工商人員對此感到困惑。
如此“錦上添花”隱患重重
民族工商所有關負責人坦言,如此“錦上添花”,有違再就業優惠政策初衷。優惠政策是為了鼓勵下崗職工再就業,減輕其創業初期的各種負擔。而萬商白馬市場的不少個體戶,已度過創業期,先富裕起來。他們現在應該反哺社會,優惠政策應當針對那些最需要幫扶的下崗初期創業者。
剛在民族工商所辦理個體營業執照的下崗職工管新立認為,對於他們這些剛步入創業行列的人來説,這是一種不公平。她經營的新立化粧品經營部,資金總額5000元,工商、稅務部門核準每月免收50元工商管理費,百元左右的地稅。而在萬商白馬市場內,百餘戶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個體經營戶,每戶每月免收工商管理費150元到200元及地稅380元到700元。
這種現象的發生,還有帶動效應。武漢市工商局近期發現,不少經營很好的個體鋪面,突然要求吊銷執照,轉而拿來他人的《再就業優惠證》重新登記辦照,要求稅費減免。再就業優惠何以被“鑽空子”
武漢市勞動保障部門介紹,再就業優惠政策出臺于2002年4月,為了扶持下崗人員自主創業,實行的是“普惠制”。下崗失業人員憑《再就業優惠證》、雇傭員工在7人(含7人)以下的,即可享受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零稅費”。
優惠政策僅規定從事建築、娛樂、網吧行業不在享受範圍,原因是這些行業本身資金門檻較高,下崗職工一般很難介入。
由於對資産規模沒有限制,“禁入行業”範圍劃得較小,因而被一些“資本雄厚”的個體工商戶“鑽了空子”。
據武漢市工商局介紹,從事個體經營3年以上者,也不屬於優惠對象。但由於下崗失業人員多、流動性大以及就業不固定等原因,工商人員很難完全掌握其就業狀況。像萬商白馬市場,鋪面換手率非常高,個體老闆頻頻更換,使基層工商所很難把住營業執照審批這道關。
優惠政策在執行中還遇到一個尷尬問題:一個從事個體經營、資産百萬的家庭,夫妻只要有一方為下崗失業人員,即可憑優惠證享受稅費減免。
國家和湖北省制定的再就業優惠政策明確要求,勞動保障、工商、稅務等部門要建立緊密協作機制和情況通報制度,對騙取、轉租、轉借《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一經查實,立即收證,取消其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的資格,並通告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補繳減免的稅費。
然而,受利益驅使,有的下崗失業人員作價出租優惠證;有的由於與經營者存在雇傭勞動關係,迫於就業壓力,與經營者串通一氣矇騙工商、稅務人員;一些個體老闆租借《再就業優惠證》,重新登記註冊後,原經營者並未改變,卻謊稱雇傭人員是新“經營者”。
堵住漏洞嚴查逃避稅費行為
武漢市工商、勞動保障等部門近日則明確表示:應當完善現行的再就業優惠政策,堵住管理漏洞,優惠證決不允許被濫用,更不能成為個體“大戶”逃避稅費的“通行證”。
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法規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再就業優惠政策是為了扶持下崗人員進行二次創業,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由於一些具體情況很難把握,的確讓一些人鑽了空子。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已逐步完善和調整相關政策。
前不久,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對現行各項再就業政策作出進一步延續、擴展、調整和充實。其中,在鼓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方面,繼續實行稅費減免等政策,並作了相應調整。
有關人士對此解釋道:與現行政策相比,對稅收優惠方式從原來的沒有限額改為在規定限額內按四個稅種依次減免。這樣,在體現對自謀職業支持的同時,也有利於減少稅收徵管漏洞;針對個體工商“大戶”享受免稅不合理的問題,通過設置限額,有效防止了政策漏洞。
武漢市工商和勞動保障部門則表示,將進一步建立協調機制,及時交換有關信息,形成合力。勞動保障部門不僅在發放優惠證時嚴格審查,還與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加大對騙逃稅費行為的清理整頓。工商部門懷疑申辦個體工商戶的人員所持優惠證不符合規定條件,或發現轉租、轉借、出賣優惠證的,要提請發證機關核實,並督促、引導這些人員依法辦理相應手續。
不少業內人士還建議:對於持優惠證申辦個體工商戶的人員,工商機構應該核查其資産、收入等情況,不能無條件、無區分地實行優惠政策;勞動、工商和稅務等部門還應對享受優惠政策的個體業主進行全面復查,重新審核登記,通過跟蹤管理,嚴把資格審核、營業執照登記和稅費減免等各道關口,嚴肅處理出租出借、轉讓出賣《再就業優惠證》的不法行為。(記者 胡江南)
責編:湯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