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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陷入“怪圈” 房改失敗又一標本?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19日 10:10 來源:

  中國新聞網消息:

  好事也許總是多磨。

  10月1日,一番躊躇之後,借助住房公積金貸款,27歲的樊蕾終於結束“北漂”的日子,從開發商手中拿到了鑰匙。“儘管一波三折,但總算成為有房族。”樊蕾説。

  樊是北京市朝陽區某國家機關的一名公務員。早在2003年底的時候,她就看中了一套38萬元的房子,計劃貸款29萬元,但售樓小姐在計算了她的公積金數額後,告訴她貸不了這麼多,建議她採用商業貸款。

  “我那個時候每個月繳納的公積金是84元,貸款限額才20萬元。但我積蓄不多,不願採用商業貸款,所以只好暫且擱置買房計劃。”樊蕾説。

  2005年初,北京市提高了公積金貸款限額,最高可以貸款40萬元,樊蕾的公積金也提高到了每個月繳納268元。但她的買房計劃並未因此而實現。

  “因為我特別喜歡的那個樓盤開發商説不能用公積金貸款,可是如果要用商業貸款的話,那個房子總價是35萬元,本打算貸款25萬元,採用公積金貸款,20年還款期,總還款額是37.67萬元,而採用商業貸款,總還款額就要41.3萬元,相差3萬多元的利息呢。”樊蕾説。

  樊蕾的買房計劃再次擱淺。

  今年5月份的時候,樊蕾又看上了一套房子,儘管戶型她並不是那麼滿意,但關鍵是這個樓盤可以用公積金貸款。於是,樊蕾不厭其煩地抱著一堆材料,一趟趟地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跑,幾個來回,一個半月後,審批通過了,購房合同也簽了。

  未能享受公積金的大多數

  不過,比起文靜來説,樊蕾的一波三折已經是非常幸運的了。文靜是京城一家報社的記者,只是不屬於該報社編制內的記者,也正因為如此,在報社未給她繳納住房公積金。而作為經常在各媒體跳來跳去的聘用制記者,文靜也一直沒有在意過此事。只是有一次在採訪時,她接觸到一起職工起訴企業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案子之後,才知道原來還有公積金這麼一回事。於是,她也決定拿起法律武器要求報社為她補繳,要回屬於自己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儘管和“三險”一樣,住房公積金也是一種強制性社會福利,但未能享受到這項福利的人並不在少數。據國家建設部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04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職工人數為6138.5萬人,僅佔在崗職工人數的58.4%。這個數據還不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農民等目前尚未納入公積金繳存範圍的群體。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不僅有許多私營、民營企業沒有參加到公積金體系中來,就連一些大型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也實行“二元模式”:對正式編制內員工繳納公積金,而對聘用員工不繳納公積金。

  即使是在繳納了公積金的人群中也存在著不公平的現象。由於各地的繳存比例都不同,在同一地區,各單位也可以根據各自情況調整繳存比例。比如在北京,每個月繳存200多元的有,繳存700多元的也有,在一些外資企業裏這個數額還要高。

  由於住房公積金可以免稅,部分單位、公司也存在住房公積金繳存金額過高的情況,有利用住房公積金避稅的嫌疑。2005年5月~7月間,珠海市審計局曾對該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在抽查的25位繳存人當中,月繳存額為2000~5000元的有11人,5000~10000元的有3人,超過10000元的有5人。而這還僅僅是這25人今年1月~4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因此有人稱,公積金的現狀是:絕大多數真正需要購買住房的普通百姓,在繁瑣的手續中難以輕鬆地享受到公積金帶來的益處;而有些人,卻能把公積金當作第二份工資,他們每月的公積金數額竟比普通員工當月拿到手的工資還多。

  “沉睡”的兩千億公積金

  央行的《2004中國房地産金融報告》稱,截至2004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為4893.5億元。除去個人住房貸款和購買國債,全國仍有沉澱資金2086.3億元。這些資金的保管運作完全掌控在340多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手中。

  這就意味著,當人們為了擁有自己的“安樂窩”而苦苦追尋時,幫助人們解決居住問題的公積金,竟然還有2000多億元沒有被利用起來,而是躺在銀行的賬戶裏睡覺。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陷入了一個“怪圈”。

  “北京的公積金運用率比較高。”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總經濟師李持纓對《中國新聞週刊》説。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本刊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2004年12月31日,管理中心累計發放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含政策性貼息)22.72萬筆,發放金額431.67億元;住房公積金使用率高達96.99%。

  但在很多地方,公積金被大量沉積。廣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自1992年廣州成立住房公積金以來到2002年年底,歷年歸集累計總量達到157.22億元,尚有超過100億元的鉅額資金沉澱著。另據《華西都市報》報道,2004年重慶市住房公積金高達35億元,卻只有近5億被用來支付住房按揭款,利用率僅為14%左右。

  之所以出現沉積現象,“原因在於金融單位和房地産開發企業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推介不夠,使群眾對住房公積金政策優勢尤其是最新的政策動向了解不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貸處處長潘峰説。

  但有專家將原因歸咎於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限制。“1996年起至2005年的9年時間裏,上海房價一路上升,但普通公積金貸款額度一直沒有提高。好在最近開始提高限額了。”復旦大學房地産研究中心副主任華偉在接受本刊採訪時説。

  不過,在華偉看來,上海是被動性提高公積金限額的。“其實,政府對於公積金的管理應當實行差別貸款政策,對於購買大型住宅區項目商品房的市民可以多貸,這樣才能保障中低收入群體的購房利益。”華偉説。

  而另一個原因在於,地産商對於公積金貸款的積極性普遍不高。“我們一般都不向買房人推薦公積金貸款,手續太麻煩,辦理時間長,不利於我們的資金回籠。”一位地産商説。

  目前的現實是,房地産開發商在獲得銀行商業貸款時,已與銀行達成某種“捆綁協議”,銀行要求其在做購房貸款時,必須推介銀行自營性貸款。而銀行自營性貸款利率比公積金要高,銀行收益大得多。

  “事實上,銀行的住房貸款與公積金貸款之間存在一定的利益競爭關係。銀行在辦理同樣金額的按揭業務時,利息收入相差20多倍。”一位業內資深人士向本刊分析説。

  “安居錢”的監管難題

  “德隆完了,我們的公積金也完了。”新疆昌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位人士對《中國新聞週刊》説。據他介紹,昌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花2億元購買了德隆公司下屬金鑫信託公司的國債。2004年5月就應該到期的,但至今這筆錢連同近2000萬元的收益一起隨著德隆的崩塌而難以追回。

  顯然,作為百姓“安居錢”的住房公積金,在逐漸陷入“沉澱”怪圈同時,也可能變成許多掌權人手中的“生錢”利器。

  1999年到2004年間,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樹彪,利用職權多次向銀行作抵押貸款,涉案金額達1.2億元;河北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3億多元住房公積金交給保定航空證券公司進行委託理財,投資股市,最後被不法分子席捲一空;衡陽2.53億元住房公積金被挪用……

  這些不過只是公積金淪為腐敗者口中“唐僧肉”的典型案例而已。情況遠比想象的要糟糕。在2004年建設部舉辦的一次培訓班上,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司指出,全國住房公積金歸集情況統計檢查發現,各種違規項目和貸款高達70多億元。

  而2005年9月28日,在國家審計署發佈的2005年第3號審計結果公告中又透露,國土資源部住房公積金預算編報與實際執行差距太大,結余1.12億元;2004年,國資委管理的30多家單位累計多報領住房公積金和提租補貼預算資金906.12萬元。

  為什麼公積金大案開始頻頻出現?“主要是負責決策監督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形同虛設。”新疆昌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這位人士向本刊介紹説,2003年之前,公積金管理是由各地建設部門負責。而2003年之後,只在地級州、市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管理部,成為各地政府直管部門,而在建設部門設立監管處。這樣的體制在很大程度上很難起到應有的作用。

  “同時,地方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屬於自收自支的單位,他們必須要養活自己。收益主要來自購買國債。但國債的風險是很高的。”昌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這位人士説。

  “管委會一年基本上也就開一兩次會議。這樣決定權基本上就只落在了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的手中。也就是説這一個人一旦做出了錯誤的決定,就意味著公積金將受到損失。”昌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這位人士説。公積金監管處是建設廳房管部下面的一個處,從行政級別上和各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平級或高半級,從實際意義上講只是每年向各地要一些報表、數據之類。所謂的監督作用只是擺設。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安秀梅把當前住房公積金的這種監管模式稱之為“九龍治水”。“這麼大的一筆資金,如果在內控和監督機制上不完備,出問題是早晚的事。公積金管理的問題在於多頭管理導致無人管理。”安秀梅説。

  房改失敗的又一標本

  今年以來,與人們密切相關的三項改革中的醫療、教育改革先後被官方宣告失敗,有專家稱,住房改革也走到了失敗的邊緣。至少,繼經濟適用房制度之後,作為房改主要措施之一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成為房改失敗的又一個標本。

  當初的設想是,“幾乎所有的工薪階層都可以通過這個制度受益。”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教授對本刊説。住房公積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起點。1991年5月,上海最早建立了住房公積金的籌集、管理以及發放購房抵押貸款等機制,成為中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發源地。此舉當年甚至被官方譽為“新的住房制度的雛形”。

  1998年7月,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通知》説,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而改為貨幣化分配。停止福利分房後,新建住房原則上只售不租,同時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2005年8月中旬,央行的《2004中國房地産金融報告》指出,公積金貸款有額度限制,一般較難申請,支持中低收入職工購房的效果不明顯,今後住房公積金在運作中應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便利。

  “實行14年之後,住房公積金制度卻到了需要反思的時候。”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家如此評價這場改革。(謝良兵)

責編: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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