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9月20日 09:38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9月20日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國家稅務總局日前頒布《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要求各地將金融、保險、證券等高收入行業人員納入了重點納稅人的範圍。據悉,該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實行。
據了解,《辦法》分別對建立個人收入檔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制度、與社會各部門配合的協稅制度;加快統一的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強化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稅源的源泉管理、全員全額管理等方面作了規定,凸現出3大“亮點”。
一是提出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實現個人收入“一戶式”管理。納稅人個人信息的來源及其真實度,是個人所得稅徵管長期以來的重點和難點。個人所得稅大部分是由單位代扣代繳,而目前絕大部分扣繳單位並沒有明細申報到個人,向稅務機關申報的只是一個匯總數。因此,《辦法》要求稅務機關從源頭嚴格把關,按稅法規定審核扣繳義務人申報數據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額和扣繳稅款等明細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同時,稅務機關應對扣繳單位報送來的明細信息,以及自行申報納稅人申報來的基礎信息、收入及納稅信息,以納稅人身份證號碼為唯一標識,建立個人收入“一戶式”檔案,按人頭對這些信息進行分類、篩選、歸集、比對和分析,實施精細管理。
二是提出全員全額管理概念。在盡可能把所有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都納入到稅收管理中後,從中選取管理的重點、難點以及查實高收入個人是否足額納稅,通過對信息的匯總分析、納稅評估,避免納稅人多處分解、漏報少報收入,實現對取得應稅收入個人的全員全額管理。
三是將高收入者作為徵管重點。《辦法》不僅要求各地將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石油、石化、煙草、民航、房地産、高等院校、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仲介機構、體育俱樂部等高收入行業人員,個人投資者、影視明星、歌星、體育明星等高收入個人,臨時來華演出人員等納入重點納稅人的範圍,也要求各地從收入較高、知名度較高、收入來源渠道較多、收入項目較多、無固定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稅收徵管影響較大等人員中,選擇一定數量的個人作為重點納稅人,對其實施動態重點管理。(吳佔宇)
新聞鏈結:
《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加強高收入者重點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稅務機關應將下列人員納入重點納稅人範圍: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石油、石化、煙草、民航、鐵道、房地産、學校、醫院、城市供水供氣、出版社、公路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仲介機構、體育俱樂部等高收入行業人員;民營經濟投資者、影視明星、歌星、體育明星、模特等高收入個人;臨時來華演出人員。
第三十條 各級稅務機關應從下列人員中,選擇一定數量的個人作為重點納稅人,實施重點管理:(一)收入較高者。(二)知名度較高者。(三)收入來源渠道較多者。(四)收入項目較多者。(五)無固定單位的自由職業者。(六)對稅收徵管影響較大者。
第三十一條 各級稅務機關對重點納稅人應實行滾動動態管理辦法,每年都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時增補重點納稅人,不斷擴大重點納稅人管理範圍,直至實現全員全額管理。
第三十二條 稅務機關應對重點納稅人按人建立專門檔案,實行重點管理,隨時跟蹤其收入和納稅變化情況。
第三十三條 各級稅務機關應充分利用建檔管理掌握的重點納稅人信息,定期對重點納稅人的收入、納稅情況進行比對、評估分析,從中發現異常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第三十四條 省級(含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應于每年7月底以前和次年1月底以前,分別將所確定的重點納稅人的半年和全年的基本情況及收入、納稅等情況,用Excel表格的形式填寫《個人所得稅重點納稅人收入和納稅情況匯總表》報送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
責編:王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