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法》施行第一天:感受"超時默許"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2日 09:27)
7月1日,《行政許可法》施行第一天。在天津市南開區政府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大廳裏,來註冊新企業的周女士一臉興奮地説:“真想不到,來這兒用20分鐘就交完申請資料,兩三天后就能拿到營業執照,真快呀!”
這是天津第一家區政府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今年5月24日試運行。辦公的櫃臺降低了,由1.1米降為0.8米,取消了玻璃隔斷,工作人員與申請人平起平坐,面對面服務。每個崗位都設有公示牌:如果您對我的服務不滿意,請到投訴中心投訴……
中心主任劉建國邊演示邊介紹説:“超時默許”指的是行政許可的前置審批部門在向社會公開承諾的規定時限內,既不批准也不批駁,又無法定事由准許延長時限,過期未回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網絡微機自動將這一事項變為紅色作為警示,警示24小時後前置部門仍未回復的,就由該前置部門事前授權的微機管理系統自動生成打印蓋有該部門紅印的批准文件,回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而後,在不影響辦理企業執照的同時,追究相關部門和個人的責任,糾正和補充執法中的偏誤。
“超時默許”機制讓入駐中心的各部門工作人員時刻繃緊“超時”的弦。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試運行至今,未發生一例超時事件,辦結各類事宜3852件。
→→進入專題:《行政許可法》7月1日正式實施
責編:常穎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