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連線]銀行借記卡 告別免費午餐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05日 11:56)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一直以來,各銀行發放的借記卡都是一道“免費的午餐”。3月18日,農行在全國範圍內首先開始對借記卡收年費,當天其全國多家營業大廳貼出公告:從7月1日起對借記卡收取每卡每年10元的年費。隨後,工行、建行紛紛傳出對借記卡收費的消息。
在上海的農行營業部,記者看到了這份新的銀行卡金融服務價格公告,公告標注的執行日期是2004年2月15日24時,公告的內容除了10元錢的年費以外,還包括了開卡、挂失等其他銀行卡收費項目。而在銀行裏提供的金穗借記卡申請表上,也已明確公佈了新的收費標準。但是,是不是新卡、舊卡都要收費,年費會在什麼時候扣除等大家關心的問題卻並沒有列在公告之中。
主持人:不知道坐在電視機前的您手裏有沒有這個借記卡。看看現在我們手裏往往有工資卡、醫保卡、養老賬戶卡、公積金卡、車船稅卡包括水、電、氣等很多很多的卡。每張卡如果説每年只收十元塊錢似乎並不多,但是這麼多卡收起來,可能每個人要被收掉幾十元甚至上百元。據我們了解,目前全國有各種各樣的借記卡,大約在5億張左右,每張收十元,就是50億元左右。如此之大的數字,難免會有很多人爭論,或者有異議。今天我們請來兩位嘉賓和大家探討一下有關銀行卡收年費的問題。第一位嘉賓是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教授,歡迎您趙教授。第二位是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的王前虎主任,歡迎您王主任。
對於銀行對卡收年費,有人曾經做過一個比方,在街上走的時候,突然飯店出來一位老闆,拉著你進飯店説我送你兩盤免費的開胃菜,你正在吃的時候,這時老闆突然宣佈,從現在開始,無論是新進入飯店的還是正在吃飯,這兩盤開胃菜,每道菜都要收10元錢。打這樣的比方,説銀行在處理這個問題上有著出爾反爾的做法。首先請問一下趙教授,您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趙:你剛才的比喻比較形象。實際上借記卡産生在我們國家已經很長時間了。一開始大家對卡的使用並不是很熟悉,也不是很願意使用,但是後來銀行採取了推銷的政策,免費地提供這種服務,借記卡慢慢地為這些消費者所接受。過了推銷期以後,銀行覺得應該結束免費的午餐,他要收費了,大家都開始覺得不習慣了。
王:誠實信用是市場經濟最基本的原則。作為各個商業銀行來説也毫無例外。要想爭奪市場,我想不僅僅是在促銷期或者推動期,給消費者提供免費的服務,當這個時期過了之後,他應該依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原來的承諾不是隨意的變更,特別是不能夠以站在強勢地位的立場上,強行地把原先約定的條款説拿掉就拿掉,説增加就增加。這次有的銀行提出,過去的免費項目現在不免了,要收取費用,顯然是一種違約的行為,屬於單方變更合同條款。對於單方變更合同條款,《合同法》上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就是説必須雙方協商一致,不能説變就變。
主持人:趙教授,剛才王主任提到的,對於老的持卡者,實際上還應該按照當初承諾的免費,或者不收取這方面的年費來處理,對於這樣的説法您怎麼看?
趙:目前我們確實面臨著怎樣解決好兩個問題的局面,如何公平交易,又怎樣滿足誠實信用,。銀行經過這麼幾年免費提供信用卡服務,他感覺到自己的成本投進去了,他的人力、物力投進去了,長此以往,服務的面越來越廣,都要免費的話,這個成本從什麼地方出?這裡就有一個誰來承擔的問題。從公平交易的角度來講,是享受這個服務的享受者來承擔。
如果他一直是免費提供午餐,銀行的費用肯定要找人承擔,誰去承擔呢?就是存款人,這裡出現了一部分人沒有享受到這個服務,但是他承擔了成本,而享受到服務的人不承擔成本,這裡有另外一種不公平。解決這個問題,最根本的市場經濟的原則就是誰享受服務,誰要承擔成本,這是最基本的。
我們去年有關的部門,監管部門已經對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收費有了規定了,按照這個規定來説的話,可以收費,而且這是一個服務交易,也是可以收費的。
王:我同意趙教授的意見,矛盾不在於他現在能不能收。而是説你對借記卡的持有人,在收費之前辦卡的人來説,半道要收費,等於是違背了你原先的承諾。如果企業可以隨意地變更原先的承諾,而不需要徵得對方的同意,我覺得這違背了一個社會最基本的商業道德規範和法律的規定。
主持人:王主任,據您所了解的,這些商業銀行在這之前所做出的承諾是什麼樣的,是免費嗎?
王:免費的。我們可以看一看2002年某一個銀行在借記卡章程的第四條明確寫上,借記卡一個是無固定有效期,第二是免收年費。前些年銀行為了拓展借記卡的業務,用促銷的方式,其中之一就是免收年費。消費者跟銀行共同把借記卡市場營造起來了,現在銀行覺得需要算一下成本,需要收取費用,這個時候單方變更原先的承諾,顯然這是不妥的。有的説章程上寫是收費的,但是消費者在當初辦理卡的時候沒有明示,沒有盡到告人義務,有的甚至説,雖然説章程上是這麼寫的,但是我免收這樣的費用。無論是約定俗成,還是社會公認,還是銀行事先告知的,都是免費的。應該説在這種基礎上形成的合同,應該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趙:關鍵現在問題的核心是承諾了,對老客戶承諾我不收你的費,現在又收費,在這點我同意王主任的意見,要是單方面改變條款,要收費,如果不跟消費者説清楚,這是不恰當的。但是他也不是説不能去做收費這個事情,他也可以做的。怎麼來做?雙方之間要進行妥協,老的客戶和銀行之間,在這個問題上要達到妥協,不然這些銀行肯定會改變自己的服務質量。要是不交費,使得市場萎縮了,消費者到後來可能享受不到高質量的服務。
主持人:現在銀行對卡收年費,提高了收費的標準,相應的來講是不是服務在某種程度上也應該跟著標準的提高相應的提高?
趙:這是公平交易,物有所值。我一直強調這點,因為市場的核心就是我覺得你給我提供的服務是值得的,我付你的這些錢也是值得的。所以你一旦開始收費了,消費者肯定會開始考慮我每年交的費跟我享受到的服務是不是恰當,這些消費者在辦卡的時候,對服務的檢驗方面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
主持人:剛才二位也提到,實際上按照市場運作的角度來講,銀行收年費,從新客戶這個地方開始收應該説是合理的、正常的,從過去的持卡人一刀切的收費,應該説有做的不恰當的地方。但是我現在想問一下王主任,你覺得不恰當,退卡不就完了嗎?
王:退卡,不能説變更條款,就非要逼著我退款,實際上還是單方的意思表示。我曾經看到銀行網站上發表的調查文章,説自從收費的風聲放出去之後,在這個銀行辦業務的客戶流失了很多,而且比例還是非常大的。這種社會效益可能不是以收十塊錢能挽回來的。你本來是想通過收十塊錢減輕成本,實際上由於你這種行為,沒有去尊重對方應有的權力,沒有去進行原先的承諾,導致了對你信心的缺失,這個帶來的損失可能用十塊錢是彌補不了的。
主持人:借記卡應該説是分很多種,但是這裡有相當一部分借記卡並非我們主動辦理的。現在收取年費的銀行,對於這一類的借記卡如何收費的呢?我們來看一個短片。
通過對上海銀行卡收費狀況的調查記者發現,目前,除了農行以外,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建設銀行上海分行以及上海銀行也都貼出了包括年費在內的新的銀行卡收費標準,其公佈的施行日期分別是2004年3月1日、3月10日和4月1日,而截至記者採訪時,招商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等近十家銀行的上海分行還沒有對借記卡收取年費。
來自央行的信息顯示,截止到2003年9月底,全國發行的銀行卡已經超過了6億張,這其中,借記卡的發卡量又超過了80%。據了解,借記卡按功能不同又可分為轉賬卡、專用卡和儲值卡。轉賬卡具有轉賬、存取現金和消費的功能。專用卡是在特定區域、專用用途使用的借記卡,具有轉賬和存取現金的功能。而儲值卡是指銀行根據持卡人的要求將資金轉至卡內儲存,交易時直接從卡內扣款的借記卡。對於老百姓來説,一個人擁有多張借記卡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了。而這其中,有很多卡卻並不是消費者主動去辦的,或者説是不得不辦的。比如工資卡,還有公積金卡,等等。
在上海市的另外一家農行營業部記者得到的是相同的回答,隨後,記者又就此問題電話採訪了農行總行的銀行卡部,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此項收費的爭議較大,農行內部正在進行研究,目前還沒有結果。而記者在上海市另外三家同樣公告要對借記卡收取年費的銀行看到,不同種類的借記卡,其年費的收取標準也從10元到幾十元不等。那麼,這個收費到底依據的是什麼標準?對於工資卡、交通卡等卡種的統一收費又是否合理呢?
主持人:接下來我想問一下趙教授,實際上在我們辦的很多借記卡當中有一些是我們自己主動辦的,但我們也發現有些卡並不是持卡人自己主動辦的,有的甚至説是被動辦的,比如工資卡,要對我進行收費,即便我是新辦的卡,這是不是也是損害了持卡人的利益?
趙:本來企業的工資管理人員應該把錢從銀行取出來,放在工資袋裏,發給工人,發給他的員工,這是他的業務。現在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刷卡的方式,劃賬的方式解決工資發放的問題。誰委託他做這個業務,誰就相當於享受了這個業務,誰就要承擔成本。
王:剛才提到的這些卡沒有一項是消費者委託的,因此這個費用應該是由發放工資的事業單位,委託方,或者是委託的行政主管機關支付,比如車船稅法應該由稅務部門,交通卡應該是由交管部門。還有養老保險、醫療的,誰委託誰付費,消費者沒有義務支付這個費用。
主持人:消費者或者持卡人還有一種觀點,辦卡的時候銀行非常積極地告訴我辦卡的好處,可是要收年費的時候卻沒有大張旗鼓做那麼多宣傳,我去辦卡的時候才知道收年費。從銀行收年費的角度,從告知給廣大的消費者這個角度來講,您覺得哪些方面還有進一步值得商榷的地方?
王:當時各個銀行為了擴大自己在借記卡市場中的份額,採取了種種促銷方式。在促銷過了之後,由於你濫發各種卡,讓很多卡失眠,應該由銀行承擔,沒有權力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作為銀行,當時發卡的時候非常熱情,非常積極,有很多人莫名其妙地拿到了銀行的卡,現在你要採取收費的措施了,你要不要也是那麼熱情的做一個解釋呢?我覺得消費者不去奢望你把我當做上帝,你只要把我看作一個平等的民事主體,涉及到我的利益,涉及到你主張權力的時候,我們坐下來平等協商,我想消費者真正的要求是要平等,要的是尊重,要的是你應該盡你的告知義務。
主持人:應該怎麼告知你才覺得是盡了義務?
王:如果和一個個消費者不能進行溝通的時候,比如可以採取座談會、論證會,去邀請一些消費者代表共同探討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而不是説你一紙通告、通知、聲明,就這麼幹了,這麼做肯定會引來一系列的不滿和抱怨。
趙:我們應該充分認識到像這種摩擦以後還會存在,只要市場經濟裏頭有經濟利益方面的劃分,我們的法律法規還不能涵蓋整個交易中間,利益劃分産生的矛盾,永遠會存在這種摩擦,我們通過目前這個案子,應該考慮的更週到一些,無論是從消費者還是從銀行,還是從管理部門,都要預先想到以後可能在某個領域會出現這種情況,各方面都要做一些調整。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從市場經濟本身的動力角度來出發,本身雙方能達成交易這個目的,能夠協商解決,通過協商的管道來解決這個問題。
王:我覺得銀行還是要改變一下心態,改變一下自己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就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關係,要按照法律的規定依法經營,而不能夠依仗自己在信息等等方面的強勢地位,去強制進行改易。
主持人:非常感謝二位接受我們的採訪,謝謝。
應該説一些商業銀行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根據自己的服務來收取年費,而消費者又能夠接受這種服務,接受這種收費標準,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該説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把老的持卡人,包括一些被動持卡人捆綁著一併來收費,應該説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既然是市場經濟,許多問題的決定就不能夠僅僅從自己的利益出發。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