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鳳紝鍙兘鏄綉緇滃師鍥犳垨鏃犳欏甸潰錛岃紼嶅悗灝濊瘯銆/h3>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財經新聞 > 正文

商務部公佈首起反傾銷調查案初裁決定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25日 16:38)

  新華網北京3月25日電(記者王宇、張毅)商務部25日公佈了對原産于日本、美國、德國、伊朗、馬來西亞、台灣地區和墨西哥的進口乙醇胺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決定對該被調查産品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于2003年5月14日發佈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日本、美國、德國、伊朗、馬來西亞、台灣地區和墨西哥的進口乙醇胺進行反傾銷調查。乙醇胺是環氧乙烷深加工産品之一,是一種基礎化工原料,分為單乙醇胺、二乙醇胺和三乙醇胺。本案申請調查的産品為單乙醇胺和二乙醇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稅則號列為29221100和29221200。該二稅則號項下的單乙醇胺鹽和二乙醇胺鹽不在本次被調查産品範圍內。

  該案立案後,商務部對傾銷和傾銷幅度、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了調查。商務部初步裁定存在傾銷和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在調查過程中,調查機關發現,調查期內原産于德國的進口被調查産品數量佔同期中國大陸乙醇胺總進口量的比例低於3%,同時低於3%的國家(地區)的總進口量並未超過中國大陸同類産品總進口量的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相關規定,商務部認定,該數量屬可忽略不計,決定終止對原産于德國的進口乙醇胺産品反傾銷調查。

  自2004年3月25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産于日本、美國、伊朗、馬來西亞、台灣地區和墨西哥的被調查産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9%-137%)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現金保證金。

  本案是商務部成立以來的第一起反傾銷調查案。

責編:閆冬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
相關新聞

  • 商務部:今年消費品零售總額有望突破5萬億元(2004/03/23/ 21:28)
  • 商務部:今年主要工業品産能可滿足發展需要(2004/03/23/ 21:22)
  • 商務部副部長:中國努力構建國內統一大市場 (2004/03/21/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