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取消農業稅 農民負擔接近零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5日 17:02)
CCTV.com消息(財經報道):北京市今年起將免徵農業稅及其附加,實現農業生産環節的“零賦稅”。
據測算,這一政策可使北京300多萬農民每年減負8000多萬元,也就是説,人均負擔將由去年的27。3減至接近於零。根據稅制改革計劃,我國農業稅率將從目前全國最高不超過7%,逐步降低到全國統一稅率2%左右,這樣一來,北京市應徵農業稅相應地從8007萬元,下降到3200萬元。在扣除了政策性和災欠減免之後,實際徵收額度不足2700萬元。無論是8000萬還是2700萬,佔全北京稅收總額的比重都不超過1%,而徵收成本卻高達30%左右。北京市希望通過減免這一稅種,達到減輕農民負擔和降低徵稅成本的雙重目的。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王京華:“雖然數量不大,但實現了零賦稅,村村受益,家家受益。”
新聞背景:農業稅
農業稅,俗稱“公糧”。是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産、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1958年6月3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6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1994年1月30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對農業特産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
我國農業稅全國的平均稅率規定為常年産量的15.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均稅率,由國務院根據全國平均稅率,結合各地區的不同經濟情況,分別加以規定。徵收方式分為兩種:一是按常年産量計算的農業收入,並確定它的計稅産量;二是按産品收入計算的農業收入,是農林牧産品的計稅依據,對列舉的農林牧産品,按産品的收入計算確定農業收入。
在徵收農業稅(正稅)的時候,還允許地方根據實際需要,在一定的比例內,附徵一些稅額,由地方使用,這就是農業稅地方附加,也叫“地方自籌”。
責編: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