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鳳紝鍙兘鏄綉緇滃師鍥犳垨鏃犳欏甸潰錛岃紼嶅悗灝濊瘯銆/h3>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財經新聞 > 正文

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應推進三個還原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11日 13:31)

  中國青年報消息: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就是要推進國有經濟的市場化和社會化,因此首要的是要解決資本、企業、人的社會性質問題,也就是實現由國有資本向社會資本、由國有企業向社會企業、由機構人向社會人的轉變。

   & 由國有資本還原為社會資本

  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集中于國有資本,關鍵是國有資本能否真正市場化。國有資本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資本,它雖然保留了資本的一般屬性,但卻抽象掉了資本的本質特徵,使之成為一種不完全意義上的特殊資本。比較可見,一般資本與國有資本區別在於:其一,資本的本質在於增殖,而國有資本並不以增殖為惟一目的。馬克思定義資本“就是能夠帶來剩餘價值的價值”。資本生來就是為了賺錢,增殖是資本的內生動力。這是資本的本質屬性,也是社會資本一般的內涵。而國有資本則並不是為最大限度增殖而存在,由於國有企業是政府的附屬物,因此它同時兼顧了經濟目標和社會公共目標,並且在有些情況下會以犧牲經濟目標來滿足公共目標。這就使得國有資本失去了資本固有的增殖衝動,同時也相悖于資本的本來意義;其二,資本的生命在於流動,只有在流動中才能實現資本的價值,“資本運動是資本的惟一存在方式”。而國有資本的流動是受到限制的,即便是股份制改革後的企業也存在國有股不能上市流通的問題。其三,資本是在市場中生存和發展的,資本與市場的關係如同魚和水的關係,資本只有在市場中才能真正“顯靈”。而國有資本恰恰是遠離市場,往往凍結在國有企業之中,保留在所有者手上,以為只有這樣才是牢牢掌握了資本的所有權。其四,資本是可交換和可交易的,在資本市場上,不同資本間的自由轉換,既是資源優化配置的過程,也是資本的運動過程。而國有資本的交換和交易則是不完全的。

  國有資本這些有悖市場、有悖資本規律的特點,決定了其在資産化後的進一步強化。所以,當國有資本蛹化為國有資産以後,這些有別於資本一般的特性就成為阻礙其市場化的關鍵所在。因此,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必須首先解決國有資本特殊向社會資本一般的復歸。解決這一問題,重在恢復其資本的本性,或者按資本的規律來推進國有資本的市場化。惟有此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國有資産有效經營問題。

  & 由國有企業還原為社會企業

  企業是什麼?在現代經濟學給出定義之前這一直作為“黑箱”而存在。在科斯那裏,企業是對市場價格機制的替代,企業是為了減少市場交易費用,而把交易轉移到企業內部;阿爾欽和登姆塞茨提出企業是一個班組,這是因為生産需要由多人聯合完成;阿羅則認為“市場失靈”使得企業有存在的必要;20世紀80年代關於企業存在的理論又發展為:企業形態是使得契約不完全條件下的交易費用和代理費用最小化等等。這些關於企業的著名論斷,並不能很好地解釋國有企業的存在。

  中國的國有企業是循著一個特殊的軌跡發展的。它的存在有其特殊的歷史內涵。這裡,我們同樣可以提問國有企業為什麼存在?如果説,現代企業是市場的內化和交易費用的節省,那麼,同樣可以講,在傳統體制下的國有企業是把社會內化于企業,是社會成本的節約。為什麼國有企業是社會成本的節約而不是交易成本的節約?因為國有企業是以非市場原則為前提的。在我國原有體制下,國有企業內部不存在市場交易行為,企業間的市場交易也是有限的,生産由社會統一組織和指揮,個人僅佔有自己的勞動力,並按勞動量從社會領取消費品。這種社會生産曾被列寧比喻為一個大工廠,企業是工廠裏的一個車間,僅僅是一個生産單位。準確地講,國有企業不是為了節約市場交易費用,更不是“市場失靈”所致。就國有企業的單一生産性而言,企業是一個班組的觀點倒有幾分相近。

  國有企業是社會內化,同樣也可以講國有企業是政府職能的替代。説國有企業是“企業辦社會”,比較真實地揭示了國有企業的本質。國有企業是政府辦企業,企業辦社會,這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是截然不同的。改革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必須解決國有企業的性質問題,即從國有企業的特殊轉變為社會企業的一般。這樣國有企業才成其為真正的企業,並具有企業的一般性特點:1.企業是出資人的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並擁有法人財産權;2.企業是獨立的市場主體,自主經營自擔風險;3.企業是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並依此來組織資源;4.企業根據有效管理來組織並根據競爭需要來選擇;5.企業以有效的激勵和約束為動力並形成企業持續競爭優勢。國有企業恰恰是由於把企業的這些一般性特點扭曲了,才導致企業性質的變異。

  把國有企業還原為社會企業的更深一層意義還在於,必須遵循企業運行規律競爭和發展並做到優勝劣汰。而這一過程完全取決於市場意志而不是行政意志。可以想象,如果真正做到這一點,國有企業改革就會減少許多人為性和體制性障礙,並且改革才會真正成為企業的自主行為。

  & 由機構人還原為社會人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是通過“一紙定終身”式的制度安排和高度福利化的利益機制,把人完全機構化了。這一方面壓抑了人的個性發揮,使人的自由流動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企業自然要對每個人承擔起無限責任,這種責任包括生老病死等諸多方面。正因為如此,國有企業形成了人力資源短缺與浪費並存的現象。由於長期以來,人員不能合理流動,需要的人進不來,不需要的人走不掉,能上不能下,造成國企人員的嚴重臃積,加重了人力資源結構的不合理,既降低了人力資源的使用效率,也嚴重地阻礙了改革的進程。國企改革重要的是要把過去“機構化”的人解放為“個性化”的人,並由“單位所有制”還原為社會自由人,給人的個性發揮以極大的施展空間。人的解放的根本是勞動關係的解放,使每一個勞動者都成為一個可以自由支配自己勞動力的“自然人”,這是市場經濟得以存在和發展的重要條件。

  這一還原過程可以探索多種方式,在企業改革的實踐中,就存在著由國家和企業拿出一部分資金,按工齡年限,以一定比例支付給國企職工,與其有償解除勞動合同,從而一次性轉換“國有企業職工”身份。這種做法的意義在於:1.通過“有償解除勞動合同”,重塑企業與員工的關係,即按市場經濟要求和現代企業制度規範重新確立企業和員工之間的契約關係,並把這種關係建立在法律和市場的基礎上;2.從根本上改變國有企業的職工“包養制”,解決職工對企業終生依賴的問題,從而減輕企業辦社會的負擔;3.重構企業的用人機制,並根據經營需要和利潤最大化目標決定用人方式和用人結構;同時,員工也可通過市場自由選擇就業。4.更重要的是使國有企業中的勞動者,從機構的禁錮下解放出來,由機構人變成社會人,由企業人變成自由人,這是一個重大轉變,這為人的全面發展和自由選擇創造了條件。(作者:白津夫)

責編:范小利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