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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項目減少為9項 廣州為出租車司機減負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28日 15:38)

  新華社廣州11月28日電 廣州市物價局26日公佈了《廣州市對出租車司機收費清理整頓的意見》,將對出租車司機的收費項目由原來的19項減少為9項,收費金額由原來每月最高3148元減少為1689元,減負1459元,降幅達46%。

  據了解,從去年12月開始,廣州出租車的起步里程由2公里延長至2.3公里,旨在讓利乘客。但很多司機反映來自管理部門以及經營單位的收費項目過多,負擔太重。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廣州市物價局會同交委等部門對出租車司機的收費進行清理整頓,進一步規範經營企業的收費行為,為司機減負。

  按現行的收費政策,原來19項收費項目中只保留9項收費(稅費不列入公示表),其中“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費”一項為自願項目。原有包括交通建設附加費、公用事業附加費等5項被取消,其中減負最大的一項為交通建設附加費,司機每月可免交420元。據悉,目前這些應停止的項目已基本停止收費。

  廣州市物價部門強調,企業向司機收取安全互助金,應遵循自願原則,不得強制收取;企業代司機購買的各種保險費用,應按照保險公司收取的金額代收,不得收取手續費,各種保險折扣、無賠付獎勵金等保險公司返還的款項,應全額返還給司機;凡是企業代徵代繳的收費,應向司機出示原始憑證和明細表,凡企業自定向司機收取的各種費用、保證金和抵押金,都要公示項目、標準、使用情況和具體服務內容。此外,對於沒有提供停車場服務的,企業不得對司機收取停車費。如果司機發現有企業存在亂收費的現象,可撥打廣州市物價局的監督熱線12358進行投訴。

  據悉,對收費進行調整後出現的“出租車綜合服務費”已于本月25日開始執行。廣州市物價部門為出租車司機減負的同時,出租車租價維持不變。

責編: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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