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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拿土地入股分紅 成都出現土地股份合作社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02日 15:15)

  中新社成都11月1日電 記者從成都市有關方面了解到,一個獨立於鄉政府、村委會之外的新型社區農戶聯合體的法人組織——“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天府之都出現,這個意在推進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創新之舉,讓農民拿自己承包的土地入股享受分紅。

  今年八月底召開的成都市第十次黨代會提出:到2007年,成都城市化率要達到42%,要加快城市化進程,為人民創造更加殷實的生活,讓城鄉人民共享城市化的實惠和文明。

  隨後,錦江區提出了將農村土地資源轉變成土地資本的一種新思路:以土地入股為紐帶,建立獨立於鄉政府、村委會之外的新型的社區農戶聯合體的法人組織——“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把土地承包權集中起來入股,請有實力的種植公司來盤活土地,讓農民一起致富,徹底改變過去“土地不多人人種”和“豐産不豐收”的低水平生産狀況。

  據介紹,“土地股份合作社”既是確定農村土地流轉形式的載體,也是農民在土地流轉後保護自身利益的一個實體。“合作社”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和股東代表大會。它接受村民的入股申請,承辦土地入股的登記、核準、發放、變更以及紅利分配等事項。監督工作則由股東選舉産生的監事會承擔。“合作社”代表持有土地使用權的農戶利益,在鄉、村的協調和持股者的監督下,直接與承租土地的公司進行談判,為持股農民代理使用權的交易,向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的意見和要求。

  試點在錦江區三聖鄉紅砂村率先拉開。目前,紅砂村約有一千名村民將自家的耕地入股進了花卉産業公司,共900多畝。記者了解到,通過“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民實際上有了四種收入:土地流轉後的地租收入、在自己的土地上為花卉公司務工的工資收入、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分紅收入,以及依託宅基地改造後從事類似“農家樂”的經營活動的營業收入。目前紅砂村90%的土地進行了合理流轉,花農每畝土地年均收入人民幣從3000元增加到9000元以上,預計今年人均收入較上年有大幅提高。

  十年前,“土地股份合作社”首先出現于廣東南海。十年來,這一形式已相繼在江蘇、陜西等地一些農村地區得到實施。(成尚軒 楊傑)

責編: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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