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人民銀行消息: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發表談話稱商業銀行向持卡人收取ATM跨行取款手續費符合現有政策規定
最近,部分商業銀行宣佈,對持卡人在他行ATM辦理的跨行取款業務收取手續費,引起新聞媒體和持卡人的關注。對此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日前表示,發卡銀行向持卡人收取跨行ATM取現手續費,符合現有政策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的新聞發言人説,根據中國人民銀行1999年發佈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持卡人在ATM機跨行取款的費用由其本人承擔。收費標準為:持卡人在其領卡城市之內取款,每筆收費不得超過2元人民幣;持卡人在其領卡城市以外取款,每筆收費不得低於8元人民幣。2001年,人民銀行又發佈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銀行卡跨行交易收費及分配辦法的通知》,取消了同城和異地的區別,規定:發卡銀行對持卡人跨行取款是否收費,由各商業銀行總行自主確定,但無論同城或異地,每筆取款的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2元。
談到收費原因時,這位發言人説,由於目前市場中ATM的裝機量較小,適當收取手續費,有利於鼓勵商業銀行增加ATM設備投入,改善用卡環境,為持卡人提供更方便、週到的服務。另外,適當對取現業務收取手續費,有利於引導和鼓勵消費者持卡消費。因為持卡人直接持卡消費,無論是否跨行,均不必支付任何手續費。同時,還能起到控制小額取現交易,降低商業銀行業務運營成本的作用。
最後,這位新聞發言人還否認了商業銀行收取跨行ATM取現手續費與“銀聯”標識卡的發行有關的説法。他説,允許商業銀行收取跨行ATM取現手續費的政策在發行“銀聯”標識卡之前已經出臺,因此,商業銀行收取跨行ATM取現手續費與“銀聯”標識卡的發行沒有必然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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