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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率先強制施行商品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  
08月01日 09:00

    從今天開始,重慶市將在全國第一個強制施行商品房銷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不按這一計價依據銷售的開發商將由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違法行為所涉及商品房交易金額的5%-10%的罰款。

    據重慶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人士介紹,強制施行商品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主要是為了規範房地産交易行為,減少交易中的面積糾紛,有助於老百姓明明白白購房。過去開發商賣房一般都是按照建築面積計價,一些開發商利用“公攤面積”蒙蔽購房者,或者在商品房銷售面積上做文章,造成建築面積縮水,侵害消費者利益。

    據了解,重慶市是目前全國第一個強制實施商品房銷售“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城市,房地産市場較為成熟的廣州、上海、北京等城市,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也僅是一種選擇項目,開發商可以根據樓盤的實際情況甚至個人意志選擇一種或多種銷售計價方式,政府並沒有強制要求開發商該怎樣對産品進行計價。

    重慶人大常委會6月通過的《重慶市城鎮房地産交易管理條例》,則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作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商品房的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商品房銷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該條例從今天開始施行。(黃豁、徐旭忠)



     新聞背景:為何要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重慶以地方法規的形式,第一個在國內強制施行商品房銷售“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這一改革的背景是什麼呢?

    重慶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場處處長曾強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説:“最大的目的在於讓消費者明明白白購房,最大限度地減少房地産交易中糾紛,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曾強説,過去重慶商品房的銷售主要採取“按建築面積計價”方式,即購房人購得的房屋所有權面積是套內面積加上應分攤的共有共同面積之和。這種方式存在不便民、不透明、也不利民的三大弊端。

    ——不便民,按建築面積計價不便於購房者自我計算。房屋産權面積測量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對共有共用建築面積範圍的確定與測算更為困難,普通購房者不熟悉,加之受測量儀器與專業限制,代理測量市場尚不發達等因素影響,購房者要測出自己的房産面積比較困難,難以實現明白購房。

    ——不透明,商品房銷售面積問題在交易中透明度不高。由於購房人難以自行科學測量,而商品房預售人又只能提供預售面積預測繪報告書,部分開發商受利益驅動,還通過各種手段改變已預售商品房項目的建築容率或已預售房的戶型、結構、環境整體佈局,讓購房者蒙在鼓裏。

    ——不利民,按建築面積計價不利於保護買房者的合法權益。部分開發商利用制度缺陷,在商品房銷售面積上做文章,套內建築面積“縮水 ”、加大公攤面積的現象時有發生。據統計,重慶市商品房交易面積糾紛約佔交易總件數的1%左右。

    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就簡便易行,普通老百姓用常規方法即可測算出來,讓購房人明白購房。這種方法透明度高,購房者只用關心套內建築面積,不必為公攤的多少引發交易糾紛;其次是便於群眾自我測量計算,屬於預售的,在平面圖上購房者自己可以量算,購房者心裏踏實;此外,有利於保護購房者的權益。按照房屋預售面積測量報告,對公攤部位有明確的説明,同時在商品房合同及商品房權屬證明中載明了公用部位和設施情況。



    相關資料:套內建築面積自己測

    “套內建築面積”,購房者用常規的方法就可以測算出來,十分方便明晰。

    根據《房産測量規範》的規定: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築面積。

    購房者根據基本的幾何知識就可大致測出房屋內凈面積。墻體面積一搬來説,套內非承重墻(單墻)的厚度約為14-15厘米;承重墻約28-29厘米;周邊墻約14-15厘米。購房者確定各墻的性質後,結合計算標準,就可大致算出套內墻體面積。



    新聞分析:購房者、開發商的雙贏——重慶

    重慶在國內率先改革商品房計價方式,強制實施商品房銷售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在國內引起了廣泛關注,在購房者、開發商當中更是引起了衝擊波。

    重慶的改革首先是獲得了廣大購房者的認同和支持。據重慶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調查,有71.6%的被調查者希望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房價,被調查者選擇的理由主要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使購房者在面積問題上擁有更多的知情權和主動權,而且不易發生面積問題的糾紛”,與之相比,公攤面積的複雜對於沒有專業知識的購房者來説無疑是一大難題。

    大多數開發商對這一改革也持認同的態度。一位房地産商説:“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對於開發商來説,意味著公平交易和誠信,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更能得到消費者的認同。”開發商今後不用向業主解釋太多面積差異的産生原因,不必向業主説明哪些該分攤哪些不該分攤,減少了與業主的矛盾。

    令多數開發商看好改革的原因還在於:先行一步實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開發商已經嘗到了甜頭。重慶某房地産集團2001年5月開始實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結果大受購房者歡迎。雖然該集團開發的樓盤當時交通還不方便、社區配套還不完善,但依然創下了15天銷售出223套住房的銷售紀錄,目前該樓盤已經完成銷售2億多元。購房者的認同無疑是開發商最大的信心。

    但也有的開發商擔心,新的計價方式可能影響到房地産開發的質量。對一般買期房的人來説,會把注意力集中到居住面積的大小上,而不再關注公攤面積的大小。這就有可能給一些開發商可乘之機--盡可能地追求産品的套內建築面積,壓縮公攤面積,降低環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設施的質量。

    對於開發商的擔心,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和多數業內人士都認為:新的計價方式會提高房地産開發的質量,市場會更規範。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場處處長曾強認為,在重慶市目前地産的供求基本平衡,而且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開發商想不顧環境與配套,通過壓縮公攤面積來“佔便宜”,結果只會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必定被淘汰出局。

    現在購房者的消費心理也日趨成熟,除了注重房屋的區位優勢、交通優勢外,更關注房屋設計和環境,目前流傳的“購不購房看戶型,掏不掏錢看環境,滿不滿意看管理”三句話就代表了購房者的理性消費觀念。只有設計科學、佈局合理的戶型,老百姓才有購房意向;只有公共部位設計合理、環境優美的房屋,老百姓才真正掏錢買房。

    重慶某房産集團的負責人説,為了獲取利潤,開發商必然根據市場需要,開發更多設計科學、佈局合理、環境優美的商品房。因此,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方式肯定會推進開發商在配套設施和環境上提高標準和檔次,而不是降低。(黃豁、徐旭忠)



責編:楊潔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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