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電視臺《新聞30分》報道:外商投資中國民航新規定明起施行。
由民航總局、外經貿部和國家計委聯合製定的《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已經國務院批准並將於明天起正式實施。
與原有外商投資中國民航的政策相比,新規定擴大了投資範圍,由原來規定外商投資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只試點一、二家,改為取消試點的數量限制;通用航空方面,改為除涉及國家機密的項目外,其它通用航空領域外商均可投資。
投資方式上在原來規定外商以合資、合作方式投資的基礎上新增加了外商可通過購買股票參與投資等新方式。
另外,新規定還放寬了外商投資比例、增加了外商管理權力,由原來規定外商投資民用機場、航空運輸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必須由中方擔任,改為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辦理。
附: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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