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下崗職工再就業渠道,創新經濟發展的路子,江西省出臺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新政策,鼓勵下崗職工創辦民營企業。
從今年下半年開始,江西下崗職工、就業轉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創辦民營企業的,憑勞動、人事部門發放的下崗或失業證,一次性辦理有關部門審批手續和註冊登記,將免繳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各種證書費等費用。從事書刊銷售、經營文化商品的,3年內免收文化事業建設費。
為加快民營經濟的發展,江西省同時還將企業登記必要的142項前置審批事項進行了改革,保留其中82項,推行“工商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完成”的審批登記程序。(焦然 沈虹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