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發佈了《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權招標和拍賣制度。
通知規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除涉及國家安全和保密要求外,都必須向社會公開。 商業性房地産開發用地和其他土地供應計劃公佈後,同一地塊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須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以招標、拍賣方式提供,而且必須公開進行。 要嚴格限制協議用地範圍。確實不能採用招標、拍賣方式的,方可採用協議方式。採用協議方式供地的,必須做到在地價評估基礎上,集體審核確定協議價格,協議結果向社會公開。
據了解,目前,國土資源部正在抓緊制定《土地招標拍賣管理辦法》等相關配套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