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女藝人裸照香港暫定《東週刊》事涉淫褻
央視國際 (2002年11月05日 06:35)
新華網消息:香港特區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11月4日發表聲明説,政府對《東週刊》刊登被虐女藝人裸照事件高度關注,認為這種行為有違社會道德,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及法律的制裁。
據特區政府影視處轉介,淫褻物品審裁處4日將刊登被虐女藝人裸照的《東週刊》暫定為第III類——-淫褻。
10月30日出版的《東週刊》第521期于封面刊登被虐女藝人裸照,引起香港社會公憤。影藝界和社會各界人士連日來紛紛譴責《東週刊》的行徑。截至4日下午5時,特區政府影視處共收到906宗對《東週刊》的公眾投訴。
行政長官董建華在週刊出版後當即表示非常憤慨,認為這種不道德的行為應該受到社會譴責。董建華指出:“《東週刊》這件事抵觸了香港社會的道德價值,引起社會人士公憤,我們高度關注這件事,而且會繼續跟進。”
根據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定,假如出版人于淫褻物品審裁處公告暫定類別生效後,5天內不提出要求審裁處覆核,該暫定類別將成為審裁處的最終決定。屆時有關部門將採取執法行動,依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進行檢控,在現行法例下,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及罰款100萬港元。
特區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言人4日亦表示,在淫褻物品審裁處未作出裁決前,為確保市民獲取資訊的權利,香港公共圖書館已于上周採取特別措施,將該期雜誌暫由雜誌架上收回。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