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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特稿】謝霆鋒入獄 專家説偶像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06日 23:59)

  人民網消息:22歲的香港知名歌星謝霆鋒,10月2日因被裁定串謀“頂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而入獄。雖然年齡不大,這位紅遍兩岸三地的明星卻有一段“不尋常”的經歷。謝霆鋒事件更引起相關方面的評説。

  謝霆鋒是香港演藝界名人謝賢(人稱“四哥”)與狄波拉的兒子,1980年8月29日生於香港,6歲隨父母移民加拿大溫哥華。嬌生慣養的謝霆鋒,很小就顯露反叛性格,例如他曾透露,小時候一直都不願意與家人在鏡頭面前假扮開心,為一些雜誌拍攝賀年“全家福”。直到13歲的時候,他終於忍耐不住,不遵照父母的要求,決定在鏡頭前誓死不笑,口黑面黑地瞪著鏡頭。雖然事後被父母責罵,但自此謝霆鋒認為自己“革命成功”。從他14歲開始,就見不到“四哥”一家的“全家福”當雜誌封面了。

  謝霆鋒不光藝術“出道”早,“新聞”也“出道”早。少年時期,他曾與溫哥華一華籍富家女 Irene發展戀情,但這段戀情最後無疾而終。15歲的謝霆鋒在溫哥華初中畢業後返港,入讀香港一所國際學校,反叛個性更加發展,吸煙、與同學結夥在街上流連,還把頭髮染成金色。

  自小喜歡唱歌的謝霆鋒,在張耀榮舉辦的魯班師傅誕晚會上首次公開獻唱,即受到香港多家唱片公司的青睞,有意招攬他成為旗下歌手。1996年,16歲的謝霆鋒被父親送到日本修讀為期半年的音樂課程,及後正式簽約加盟“飛圖”(現在的英皇娛樂集團)6年。2000年再加簽6年,共簽了12年約。有消息説,他的父親謝賢之所以要謝霆鋒簽下年期如此長的合約,是因為要償還因炒樓欠下富商楊受成的巨債。謝霆鋒憑其我行我素的形象和精心“包裝”,入行短短6年,就攀上事業的高峰。他入行以來,先後推出21張唱片、拍過15部影視片及20多個廣告,歌影兩棲,非常走紅。

  隨著事業的發展,謝霆鋒亦的“緋聞”不斷,由未入行時的戴辛尉,至初出道時的趙學而、盧巧音。最轟動的,是他與年長11歲的王菲之間的“姊弟戀”。謝王前年曾經公開手拉手地出現在公共場合,成為傳媒的大熱點。今年初,因為張柏芝的介入,又傳出他與王菲分手的消息甩拖,但時至今日,謝霆鋒仍未親口承認過張柏芝是其女友,但他曾稱王菲是“我女人”。

  謝霆鋒喜歡名車,也愛“飆車”,不止一次發生交通意外。今年3月23日清晨,他開快車在香港中環撞壞路邊護欄,沒有報警,而是通知英皇集團給他開車的司機“幫助處理”;後被揭發涉嫌串通警員“頂包”妨礙司法公正,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起訴;10月2日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立即押解入獄,不準保釋,等候16日判刑。

  謝霆鋒所在的壁屋懲教所屬於高度設防懲教所,分別用作青少年犯人的收押中心及懲教所。收押中心專門收押等候法庭判刑的青少年犯人。不少重犯及殺人犯均為謝霆鋒的“鄰居”。其中包括現年17歲的余家輝,涉嫌于去年7月,夥同舊同學陸恩康等人,串謀綁架年僅11歲就讀國際學校的陳嗣善;後將陳嗣善勒死,向其家人勒索140萬元。

  謝霆鋒被裁定有罪入獄後,有學者認為這個案例可以作為一個非常有用的反面教材,來喚醒香港年輕人對偶像崇拜的盲目心態,而代之以比較富有批判精神的心態來看待這些刻意包裝的歌星。有人認為,這個案件的確給香港社會帶來許多值得思考的東西。尤其是加強法制觀念的問題值得社會重視。謝霆鋒不按正常的程序報案而由他的私人司機來頂替以圖自己脫罪,結果觸犯法條成為階下囚。這説明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之中,任何人有違法犯罪行為都要依法辦理,不管他有什麼背景,名氣有多大,都不能例外。如果謝霆鋒和他周圍的人早知道有今天的結局,就不會以身試法,而遭遇牢獄之災了。

  案件對香港習慣聘任歌星藝人作為“宣傳大使”來美化香港形像的公關政策,也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前不久另外一位“宣傳大使”、歌手蘇永康在台灣服食“搖頭丸”被拘捕,在台灣接受了勒戒10天。香港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狄志遠説,該委員會將減少邀請歌手明星為他們的活動宣傳,而改為邀請有“正面或者實際經驗”的人物擔任“宣傳大使”。他説以“青春偶像”協助宣傳的風險越來越大,或有可能在投入大量的資源之後,換來反效果。

  專門研究社會偶像文化的學者、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學教授岳曉東認為,香港和中國內地青少年比較,香港對偶像崇拜程度遠遠高於內地青少年。岳教授説,這個事件對香港的青少年來講,應該反思,也就是説在看一個偶像的時候不要太神話,不要把他當神供。他也是一個人,犯了罪以後,也應該接受必須的懲罰。而現在謝霆鋒的歌迷不能接受這個事實,就是他們在心目當中把謝霆鋒神化了。因此岳教授希望香港的青少年,能夠把偶像當榜樣來看待:“偶像是高高在上的。是人變成神。成為偶像。但是把神變成人就變成榜樣了。榜樣是人人學我,我學人人。每個人都可以從我身上學點東西。我們也可以從其他人身上學點東西。”他還説,香港的偶像完全是市場化,商業化操作的。而不像在中國內地是一種自然選擇的狀態。經過包裝公司精心包裝的偶像,對青少年來講,是不利的。

  岳教授認為偶像可分為兩類人物,一類是屬於明星人物,還有一類是包括哲學家、政治家、科學家在內的傑出人物。而相對説來,在中國內地青少年偶像崇拜,它是一個多元化的選擇趨勢:“也就是説既有明星人物,也有傑出人物也包括親朋好友,而香港一面倒都是歌星影星。在還不具有批判思維、還不具備成熟思想的時候,他們看東西就容易絕對化。”

  謝霆鋒的前女友王菲前晚在郵輪上舉行加盟新唱片公司Sony的簽約儀式。對謝霆鋒事,王菲不願回應,卻自言心情不俗,被問到對愛情是否還執迷不悟時,她説很想不再執迷下去,但要做到,卻十分困難。王菲又説,近來常思考,得到的啟示是:做人坦白同誠信是基礎,如果連坦白同誠信都做不到,你講什麼都是廢話。(吳長生)

責編:楊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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