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電:導演了《駱駝祥子》、《邊城》等經典傳世之作的我國著名導演淩子風名譽侵權案今天在北京東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淩子風是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著名電影藝術家,新中國電影事業和北京電影製片廠的第一代導演。在40餘年的藝術創作活動中,他導演了《中華兒女》、《春桃》、《駱駝祥子》、《邊城》、《李四光》等數十部故事片。1999年3月,淩子風在北京逝世。
據了解,2001年6月,人民出版社下屬刊物《人物》雜誌148期和作家出版社下屬刊物《作家文摘》459期分別刊登了長春電影製片廠編劇曹積三撰寫的紀實性文章《大帥淩子風》。淩子風的子女淩飛、淩麗認為,曹積三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文章中涉及淩子風的晚年再婚生活及電影創作方面內容多處嚴重失實,將淩子風的再婚時間提前兩年,並誇大再婚生活對淩子風電影藝術創作的影響,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侵犯了淩子風和其髮妻石聯星及其子女的名譽權。原告請求法庭判令被告發表公開聲明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人民幣60萬元。
在今天上午的庭審中,原告列舉大量證據陳述自己的觀點;被告曹積三未出庭,只向法庭提交了答辯詞。
雙方在法庭上圍繞原告的舉證真實性、被告是否具有侵權行為進行了激烈辯論。
由於原告當庭否認了庭外調解的可能性,法庭宣佈此案將擇日宣判。(記者姚潤豐 鄧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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