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消息:都説朱永龍是香港娛樂圈的著名人物,知道他最得意的“作品”是什麼嗎?是如今已穩居一線女星行列的玉女掌門人張柏芝。可也就是張柏芝,讓朱永龍徹底寒了心。27日,一提起這個女孩子的名字,朱永龍好幾次用“忘恩負義”四個字形容。
“1998年時,我弟弟朱永棠帶著他當時的女朋友、18歲的張柏芝來找我。化粧、包裝、設計,為她接戲,算算前後為她花去了400萬港幣。”朱永龍告訴記者,那時接《喜劇之王》張柏芝還挺不樂意,認為角色不好,他就耐心地説服她,這可不是普通的妓女,是被逼無奈還帶著點純情,果不其然,《喜劇之王》讓張柏芝一夜成名,再後來,是《星願》、《極速傳説》、《十二夜》以及一系列廣告。“都是我幫她談的。有一年香港辦新年晚會,主辦方有意讓我擔任總監,我説我不要報酬,只要幫我安排用升降臺推出尚為新人的張柏芝。就這樣,很多次都是靠朋友間的互相幫忙,張柏芝才得以頻繁亮相、才越來越紅。”好不容易捧紅了一顆星,朱永龍卻萬萬沒想到,簽了5年的合約在第二年時就遭到了張柏芝單方面的毀約。“我只有求助於法律,你看我從來不接受香港記者的訪問,我不想給法官造成不好的印象,我現在是一邊自己做事一邊等待最後的判決結果。”(劉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