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娛樂信報報道消息:轟動一時的汪國真訴《天府早報》名譽侵權案終於有了結果,20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天府早報》社在該報刊登向原告汪國真致歉的聲明、賠償原告汪國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據了解,汪國真同時起訴的《江南時報》社侵權案近日也將會有判決結果。
原告汪國真訴2002年3月19日《天府早報》在其B16版刊發了正標題為“汪國真竟為錢所困”、副標題為“昔日倜儻詩人,今日賣字為生”的文章。該文稱原告由於詩歌收入減少,便四處籌措資金在北京市區內開了一家火鍋店……沒多久轟然倒閉了,從此境遇日漸潦倒,復出作品《汪國真詩集》也鮮有人問津,“由於目前每月收入非常不穩定,為改善這种經濟情況,本有書法基礎的汪國真開始大練書法,併為京城一些店舖撰寫店舖招牌”,“賣字為生”。被告還為文章撰寫概括性導語,稱原告“近日情況窘困,遭遇連串不幸,連生計也成問題”等等。
今年4月,汪國真以被告文章擾亂了正常生活、影響創作,並在社會聲譽及精神方面造成巨大損害為由,將《天府早報》與刊用該文的《江南時報》同時告上法庭,要求《天府早報》刊登致歉聲明,消除影響,並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人民幣。
經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最後判決《天府早報》在該報刊登向原告汪國真致歉聲明(內容須經法院審核);被告《天府早報》社賠償原告汪國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駁回原告汪國真其他訴訟請求。
記者從汪國真處了解到,他對法院判決表示滿意,不會再有上訴請求。記者電話採訪《天府早報》社長林衛,工作人員稱他們至今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是否會再次上訴要看結果而定。(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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