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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小學不得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1日 21:14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記者楊維漢) 接送學生的校車管理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重點。教育部副部長陳小婭説:“中小學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並定期維護和檢測。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

  陳小婭是在21日舉行的“保護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電視電話會上説這番話的。她説,當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當地公安交管部門定期組織對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定期檢查和清理,凡是不具備條件的地方要停止由學校組織的統一接送。學校聘用的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而且最近3年內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陳小婭表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學校交通安全宣傳的監督和指導,努力提高少年兒童交通安全自我防護能力。特別要注意加強對農村寄宿制學校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弟學校的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的指導。中小學學校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主題班會和多樣化的集體活動,通過專題講座、知識競賽、板報墻報等多種形式宣傳交通法規,使師生掌握避險、報警和自救的基本方法。

  “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陳小婭説,城鎮的中小學學校要對學生進行不在馬路上嬉笑打鬧,不騎車追逐,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等交通法規教育。各地農村中小學校要結合當地實際,教育學生在上下學時要靠公路邊上行走,不要上高速公路;要注意教育學生上下學不要乘坐農用車、堅決不乘坐超載車等。所有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在公路上開展活動,如確實需要,一定要取得當地公安交管部門的同意,並與他們密切配合,制定嚴密的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責編:劉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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