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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嚴懲土地出讓醫藥購銷等領域商業賄賂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08日 07:36 來源:

  人民網北京4月7日訊 記者石國勝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向全國法院發出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治理商業賄賂的重大決策,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做好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

  通知強調,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指導和協調全國法院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各高級法院也要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搞好組織協調,切實擔負起對本轄區法院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推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穩步有序進行。

  通知要求,對起訴到法院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各級法院要依法及時審判。突出大要案審判,對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産權交易、醫藥購銷和政府採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行為,以及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權力參與企業、事業單位的經營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索賄受賄的犯罪行為,要依法予以嚴懲。

  通知指出,商業賄賂情況複雜,審理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的專業性、政策性都很強。各級法院必須正確把握政策界限,嚴格依照刑法的規定,注意區分犯罪與一般違法違紀違規的界限,區分犯罪與正常的商業活動的界限。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涉案範圍廣、影響面大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依法從嚴懲處。對自首、立功或者積極退贓的犯罪分子,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責編:劉彥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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