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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建立保護幹部的“防火墻”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28日 14:23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新華社26日受權全文播發了《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辦法》規定了應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的七種情況,指出誡勉談話時應當向談話對象説明談話原因,認真聽取其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和説明,指出需要注意的問題,並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並應採取適當方式對誡勉談話對象存在的主要問題的改正情況進行了解。(新華網2月26日消息)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黨的建設和對黨的幹部的管理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黨的各級領導幹部擔負領導群眾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使命,責任重大,群眾關注。他們能否不折不扣地堅決執行《黨章》,保證中央政令暢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正確行使權力,能否做到清正廉潔,直接影響一個地方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直接影響黨的威信和形象,必須從嚴要求,強化監督,以保證各級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和健康成長。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既是預防腐敗的重要手段,又是及時發現和調查處理已經發生的腐敗問題的重要手段。對權力運行監督制約不力,是導致腐敗問題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有效防治腐敗,需要切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黨的十六大以來,新一屆黨中央高度重視對黨的幹部的管理、監督和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産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關於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試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等黨內條規(規範性文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法律以及《中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等行政法規相繼頒布實施,為幹部的管理、監督和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填補了重要的空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開拓了廣闊的空間。

  近幾年,由於我們對幹部的權力運行監督制約不力,導致腐敗問題滋生蔓延,嚴重損害了黨的威信和形象,廣大人民群眾極不滿意。從已經揭發和處理的各種腐敗案件來看,既有陳希同、成克傑、胡長清、田鳳山、侯伍傑等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也有廳局級、處級和科級等領導幹部,呈現的特點是犯罪金額越來越大,手段越來越智慧化和隱蔽,而其共同的特點就是權錢交易。據統計,十六大以來,全國共有三萬餘名領導幹部受到責任追究,其中廳(局)級以上幹部一百多人,縣(處)級幹部兩千多人。顯示我黨預防和打擊腐敗的形勢十分嚴峻。

  鄧小平同志指出,幹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人”。領導幹部人才是我們黨的寶貴財富,培養一位黨的領導幹部都要花費很大的心血。建設一支高素質、清正廉潔的領導幹部隊伍,是我們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標誌,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組織保證。領導幹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在各種誘惑面前他們也不免發生動搖和變化甚至各種錯誤。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進行述職述廉,就是在幹部不良傾向的露頭時,由組織出面及早的提醒和“打招呼”,把問題消滅在萌芽時期,防患于未然,這是對領導幹部的最大愛護。

  另外,我們黨還要進一步探索領導幹部主動找組織彙報“問題”的寬鬆機制,建立健全保護領導幹部的“防火墻”,提高領導幹部預防“病毒”侵蝕的能力。誡勉談話和述職述廉無疑是在這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作者:晨曦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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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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