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補立法空白有創新 深圳出臺反走私綜治條例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24日 14:4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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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消息:日前,一部填補我國反走私綜合治理立法方面空白的地方性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將於今年3月1日起實施。這是記者今天從該條例新聞發佈會上獲得的最新消息。
深圳市毗鄰香港,長期以來,該市走私違法犯罪活動一直比較猖獗。反走私不僅需要專司緝私職責的海關予以專門打擊,更需要地方政府組織協調各方力量,全方位、多層次對走私違法犯罪活動進行綜合治理。而目前,在我國反走私立法方面,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等兩部法律法規中有原則規定,在全國範圍內,關於反走私綜合治理方面的立法,還處於空白狀態。
據介紹,深圳出臺的這個條例明確了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反走私綜合治理方面的職責,並規定建立反走私綜合治理聯席會議制度、信息交流處理機制,對反走私綜合治理的預防、聯合查緝、獎勵和處罰也都有具體的規定。此外,條例在緝私實踐方面進行了突破和創新,如對“無主貨物”的處理,規定交由市綜治機構處理,並設置了處理程序;而對組織他人以合理自用為名,採取少量多次方式攜帶物品入境銷售牟利,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組織者非法收集的物品和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額一至三倍的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詹鐘靈 記者李偉雄
責編:王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