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20日 16:38 來源: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9日曝光了八所教育亂收費學校,分別是西安美術學院、華南理工大學、南京審計學院、河南師範大學、南昌市第一中學、瀋陽市第二中學、太原市第五中學、浙江奉化中學,亂收費金額總計2270萬元(2月20日人民網)。
雖然在國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亂收費的情況下,還有敢頂風上擾亂秩序照收不誤的行為本不是什麼好事,曝光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發現問題能夠及時曝光,也算是一種進步吧?!起碼做到了不失言,兌現了承諾。但也不免有些疑慮,光曝光就能收到制止亂收費嗎?曝光後還有沒有“下文”?
人們還清楚地記得,在去年秋季高校開學之即,為切實做好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效制止教育亂收費行為,努力減輕學生家庭經濟負擔,教育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向各地發出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厲禁止學校違規收費,落實政府對教育的投入責任,並將對治理教育亂收費情況進行檢查。通知指出,“各地要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今年秋季開學時全面實行‘一費制’收費辦法,任何地方、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實行。嚴禁將國家規定之外的收費項目納入‘一費制’中;嚴禁擅自提高‘一費制’收費標準;嚴禁學校從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中牟取利益;嚴禁學校為學生統一辦理保險、徵訂和購買教輔材料”。這四個“嚴禁”也沒有禁得住,江西省南昌市第一中學違反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政策規定,去年在向每名初一新生收取規定的雜費外,又擅自按每生4200元的標準,一次性收取英語教學實驗費168萬元。就全國來説,此類現象能就南昌一中嗎?
同樣的“嚴禁”,在《通知》中還用到了高校收費上。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繼續穩定高校收費標準,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堅決遏制與招生錄取挂鉤的各種亂收費。嚴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變相提高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不準出臺新的收費項目,也不準向學生收取國家規定項目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嚴禁高校強行向學生提供有償服務,並從中牟取不當利益。然而被曝光的西安美術學院、華南理工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南京審計學院、河南師範大學等高校卻是“嚴而不禁”,這難道也只是“個案”嗎?
更令人不解的是,《通知》中還有這樣帶有震懾和警示作用的語句:“對頂風違紀、置高壓線于不顧的違規招生、違規收費案件必須嚴肅查處,尤其是與招生錄取挂鉤亂收費的高等學校,主管部門一經發現,要責令其主要負責人先停職檢查,再進行組織處理”。“各地教育、監察和糾風部門要堅決把住學校秋季開學的關口,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頂風違紀的亂收費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僅要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還要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這要求稱得上“相當地嚴格”了吧?可是實際上又有多少違規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先停職檢查,再進行組織處理”呢?有多少頂風違紀的亂收費的有關責任者和主主管領導受到像規定要求的那樣責任追究了呢?如果説處理得夠勁,責任追究得到位,怎麼還有頂風上的呢?
在我看來,教育亂收費問題之所以屢禁屢犯,甚至頂風違規,就是因為規定要求叫得很硬,但在執行規定尤其是按照規定對違規者實施處理的環節上,總出現問題,好像總是“下不得手”,這樣一來二去,再硬性的規定也都被軟弱的執行環節給瓦解了,難道這不是一種現實嗎?
如果説國家發改委19日對八所教育亂收費學校曝光是今年在制止教育亂收費行動的開始,那麼,接下來就應該有更大的行動,起碼要對這八所學校的處理情況公之於眾,讓民眾對處理的結果進行評説,做到這點不是很難吧?(作者:久泰平)
責編: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