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新聞] 工會組織,何時能垂青農民工?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7日 06:54 來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7日 06:54 來源:
人民日報?華東新聞消息:河南籍出租車司機接踵從杭州大眾出租車公司出走,令人驚疑。事件雙方均振振有詞。公司方堅持合同的法律效力,願意通過正當法律程序解決,誰能説不對?司機方抱怨如果履約難以獲得合理利潤,似乎也沒錯。
在時下眾多勞資雙方的利益衝突中,在法律的裁決之外,還有沒有其他更有效、更平和的溝通渠道呢?
司機們採取不理智的出逃行為,最主要的考慮是,引起公眾關注,以此促成問題的解決。令人注目的是,當事司機一再提到,因為文化水平低,“看不懂合同”;因為人單力薄,難以和公司溝通;因為怕誤了賺錢糊口,不願意走法律程序……
其實,如果有工會,這些問題都有可能得到合情合理的解決。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工會有力量請專業人士審核合同雙方的利益獲得是否均等;在利益受損的時候,工會出面更有利於雙方坐下來對等協商;即使對簿公堂,工會可以派代表和律師出面,減少司機的誤工損失。
其實,不獨這一事件,在很多外來務工人員捲入的勞資矛盾中,如果有工會代為緩沖和博弈,也許會避免不少衝突的激化。
工會組織,何時能垂青農民工呢?
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