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對非法加價倒賣火車票違法活動作出界定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09日 22:45 來源:
專題:2006春運手冊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09日 22:45 來源:
CCTV.com消息(晚間新聞):鐵道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對查處代售代辦鐵路客票非法加價和倒賣違法犯罪活動作出具體規定。
通知中嚴格界定了加價代辦代售火車票的收費限額:送票費、異地售票手續費、代售點服務費不能重復收取,每張鐵路客票收費不得超過5元。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倒賣火車票違法行為:鐵路客票代辦單位囤積車票,加價出售的;不具備代辦鐵路客票資格的單位和個人,為他人代辦鐵路客票並非法加價牟利的;鐵路客票售票點、代售點、代辦單位,明知是倒賣鐵路客票的不法單位或個人而向其提供車票的;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買進鐵路客票後又高於買進價賣出,或變相加價,從中漁利的。
通知還劃定和明確了鐵路、工商、物價、公安等部門的職責,為嚴厲打擊各種非法加價和倒買火車票的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