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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發行原副行長于大路承認受賄挪用1200余萬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10日 06:26 來源:

昨天上午,于大路出庭受審。通訊員郭京霞攝

  新京報消息:“農發行串案”主要人物、農發行原副行長于大路昨天上午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面對受賄、挪用公款共計1200余萬元的指控,于大路表示基本屬實。但對於為了升遷向胡楚壽行賄30萬元的指控,于大路表示異議。

  檢方稱其有重大立功表現

  昨天上午9時30分,身穿軍大衣、黑布鞋的于大路在親友注視下被帶上法庭,于大路的姐姐專程從黑龍江老家趕來參加旁聽。與以往媒體公佈的照片相比,于大路黑瘦了很多。

  檢方共指控于大路犯有三項罪名,涉及七起犯罪事實。其中五起為受賄,均發生在於大路擔任農發行財務會計部主任期間。檢方指控于收受深圳亞捷公司黃俊傑等五供貨商好處費831萬元;一起為挪用公款,檢方指控于利用掌管“小金庫”的機會,挪用410萬元;還有一起為行賄,檢方指控于為了升遷,向時任農發行副行長的胡楚壽行賄30萬元。

  檢方同時稱,于大路在偵查中能如實供述,認罪態度較好,有重大立功表現。

  作為于大路的辯護人,知名律師錢列陽稱,一般來説,重大立功則意味著可以減輕處罰。

  不承認給胡楚壽行賄

  對於受賄和挪用公款的指控,于大路雖然有所解釋,但他承認“他們為了感謝我,送了錢,我就收下了。”

  于大路惟一有異議的是涉嫌行賄給胡楚壽的30萬元。在胡楚壽受審時,于大路曾經作證稱,當時深圳一公司給他30萬“感謝費”,為了謀取升遷,他將這筆錢都送給了胡楚壽。但昨天,于大路卻堅稱“我當時確確實實不是為了升遷。”他説當時深圳供貨商譚某送來30萬“感謝費”時,自己有些猶豫。譚某便説,這筆錢有三層意思,一是感謝你們“老闆”,二是給你一些,三是給會計部門做招待費。

  于大路説,他當時想,既然對方已經這麼説了,就不能不給“老闆”胡楚壽。另外,自己和老胡從上世紀80年代就認識,知道胡的小孩身體不好,於是就通過胡的兒子胡剛,把這30萬悉數給了胡楚壽。當律師問他“送給胡楚壽30萬元得到了什麼好處”時,于大路突然笑了:“我覺得沒得到什麼好處。”

  “審計風暴”中退款42萬

  庭審及各方證據顯示,在2002年“審計風暴”中,相關者紛紛開始退款。于大路説,在審計署介入後,胡楚壽的兒子胡剛有一天約他到一家茶館,説“于叔,我借你的30萬現在還你。”但于大路否認曾經借給過胡剛這筆錢。于大路説,臨走時,胡剛打開轎車後備廂露出了那30萬,但他沒拿。

  與此同時,于大路也在積極還錢。天津汽車租賃商陳某在證言中稱,為了感謝于大路將業務給了他,1999年初,他送給於大路42萬。

  但2002年,他突然接到于的電話要把錢退回,儘管再三表示賬已經“平”了,但于大路還是堅持退了這筆錢。

  昨天的庭審一直進行到下午4時,法院沒有當庭作出判決。(記者李欣悅)

責編: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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