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取消電煤價格臨時干預 雙方自主定價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01日 17:08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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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月1日專電(記者 劉錚、董振國、呂福明) “在保持電煤價格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取消價格臨時性干預措施,由煤電雙方自主確定交易價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歐新黔1日在此間表示。
歐新黔在“2006年全國重點煤炭産運需銜接會議”上接受記者採訪時強調,繼續推進煤炭訂貨改革,更好地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政府不再大包大攬地直接分配。
據了解,這次煤炭銜接會將發揮企業的市場主體作用,堅持供需雙方自主銜接,按照合同法簽訂煤炭買賣合同。
發展改革委2004年底曾出臺價格臨時性干預措施,電煤價格以2004年9月底實際結算的車板價為基礎,由煤電企業在8%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
歐新黔強調説,如果今年電煤價格漲落幅度太大,對公眾利益産生不利影響,國家仍將依據價格法的有關規定採取臨時干預措施。
根據煤電價格聯動方案,如果電煤價格變動超過一定幅度,電價要進行調整。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表示,希望電煤價格總體穩定,而不是頻繁調整電價。
發展改革委認為,今年煤炭供需將保持總量基本平衡、環境比較寬鬆的格局,短期內不會出現全面供應緊張,也不會出現嚴重供大於求,這為進一步推進煤炭訂貨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機遇。但不排除局部地區、個別時段出現緊缺或積壓問題。
2005年起,一年一度的煤炭訂貨會更名為煤炭銜接會,“計劃內”電煤成為歷史名詞。
責編: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