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礦難涉嫌瀆職 梅州安監局長等16人被公訴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31日 10:44 來源:
專題:關注安全生産 遏制礦難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31日 10:44 來源:
檢察日報梅州12月30日電(朱文雅) 由廣東省梅州市檢察機關依法立案偵查的在興寧大興煤礦“8?7”礦難中涉嫌瀆職犯罪的16名被告人,近日被興寧市檢察院、梅江區檢察院、梅縣檢察院分別以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向同級法院提起公訴。
16名被告人包括梅州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原局長王卓雄、原副局長李振模,興寧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劉遠浩、賴新泉等人。此外,興寧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藍定明涉嫌玩忽職守、鉅額財産來源不明一案仍在偵查中。
檢察機關指控,上述16名被告人身為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未認真依法審查大興煤礦的辦礦條件和生産條件,在其不具備開採條件而進行非法開採的情況下,未對其提出依法關閉意見,未及時發現其重大危險源、安全隱患;違法支持、幫助大興煤礦非法取得《煤炭生産許可證》、《煤礦安全生産許可證》,違法為大興煤礦辦理《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在落實煤礦停産整頓工作過程中,監管不到位,採取停産整頓措施不力,導致大興煤礦在存在種種安全隱患的情況下長期非法生産,甚至在省、市政府明令停産整頓期間進行偷採,從而導致“8?7”特大透水事故的發生,造成123名礦工死亡,直接經濟損失4700多萬元。上述16名被告人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編:唐峰